毕竟像刘朝这样长得又帅、成绩又好、体育又棒男生不多,顾文笙总是和刘朝走在起,女生们也是会来回比较……
其实猜测也差不多。
不过更重要是,旦有女生凑近,刘朝就会扯着顾文笙,把人拖走。他腿长,女生根本追不上,表白话还没说出来,先呼哧呼哧跑嘴风,实在是可怕。
就当所有人都以为高中三年这两个人会毫无缝隙粘在起时候,安慧娴通电话直接把顾文笙打懵。
期末考完试领成绩时还好好,第二天晚上九点多顾文笙打电话给刘朝。
自己到底在闹什别扭?!顾文笙自己跟自己赌气,冲着刘朝翻个白眼,又正回身开始蹭着走。
刘朝不明所以,但还是跟着顾文笙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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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过后,班里人终于注意到刘朝“新称呼”。
“顾文笙,你家阿朝呢?”
着走。
刘朝在旁看着,怎看怎觉得小少爷像两种动物混合体。
“企鹅。”左摇右晃。
顾文笙回头:“什?”
“熊。”笨头笨脑。
刘朝接起电话,电话那端模糊“嚓嚓”声和小少爷呼吸声交织在起。
“阿朝……”
“可能要出国……就下学期。”
“在办公……”小少爷话说到半,反应过来,“……他不是家。”
“真?那你迟疑个啥?”
顾文笙说不上来,反复张好几次口,最后别别扭扭地回答:“……反正不是家。”
顾文笙长得清秀,成绩也不差,周日回家时穿便服模样也很帅,相处这久大家也知道他家境不错,按理说是个不错交往对象,可直到现在也没有个女生跟他告白过。
307宿舍舍友们为此也讨论过,结论是:敌手(刘朝)太可怕,顾文笙完全没有与之抗衡能力。
顾文笙停下来:“你嘀咕什呢?”
两种动物刘朝都喜欢,不过刘朝还是觉得小少爷最可爱。
他最喜欢顾文笙。
“小少爷。”
这回顾文笙听清,拿胳膊挡在脸上,“才……才不是……”顾文笙觉得这个称呼实在是别扭,刘朝说这三个字时明显比说自己名字时还温柔还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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