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该都带上的,但上午回去拿东西,连天成不断打岔,连隐又气又急,就只带了点换洗的衣物和重要的证件,一些小物件,例如拖鞋毛巾漱口杯等,都忘了。
朗琢玉看他反应,就知道他犯了迷糊,问什么东西忘带了,重要吗,需不需要再去拿一次。
连隐赶紧摇头:“不太重要,就是一些日用品忘了拿。我下次抽空出去买就行了。”
“那待会儿就去买吧。”朗琢玉说,“刚好今天是周末,你明天又要去上班。今天买了马上就能用。”
说着,朗琢玉站起身,居然真的去换衣服了,他往卧室一边走,一边说:“我陪你去,顺便买点菜。”
连隐没有深思为什么朗琢玉要问自己这个,只当他是想要了解情况,便简单将一些事情交代了一番。
连天成年轻的时候长得不错,可生性懒惰又好面子,在小县城长得好看没什么用。初中读完便没有继续读书,去城里打过工,但吃不了苦,回县城啃老,混了个超市收银的工作。
收银多多少少看点脸,后面他酗酒,年纪也大了,发福之后身材走样,就被安排去整理货架。
到连隐上大学之后,他每个月从连隐这里拿的钱够他生活,就连个整理货架的工作也丢了。整日里游手好闲,什么正事都没有做。连隐也不清楚他平日里如何消遣时光。
一个没有正经工作,又习惯了普通消费支出的中年男人,怎么会忽然问儿子要五十万这么个不小的数目?
连隐愣在原地,即便已经和朗老师相处了这么久,但对方忽然说出这种生活气息十足的话时,连隐还是会觉得违和感满满。
以前见朗老师,都是在讲台上,没机会见到他生活中的样子。
哪怕是几个月前,两人再相遇时已不再是师生。连隐见到其他时候的朗琢玉或是风度翩翩,或是温柔十足,但也绝对不会表现出这么生活化的一面。
这种只会展现给亲密之人的姿态,有一点令人眷恋。
十分钟后,
朗琢玉蹙眉,心中隐约有了猜测,但他并不准备现在就跟连隐说。
他手指上绕了一圈连隐的头发,绕到发梢,头发顺着手指滑落,他的手也顺着发丝落在连隐的脑袋上,轻轻贴着。
“没事的,他威胁不到你,你不需要害怕。”朗琢玉又安慰一句,转而道,“不说这个了,你今天回去把东西都带来了吗?”
朗琢玉的话有道理,连隐之前只是被连天成搞乱了阵脚,如今想清楚之后,发现那个不关心自己的男人根本威胁不到自己。
至于有没有把所有东西都带齐,这个问题嘛……连隐抓了抓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