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屋。一个小酒馆,之前有朋友推荐过我,我就去唱了几次。”陆文宇说。
王亦鸣说:“你还会再去唱吗?”
陆文宇想了想,说:“不一定,怎么了?”
王亦鸣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直白,他说:“我想听。”
陆文宇停下脚步,和王亦鸣面对面站着,笑着说:“小鸟想听,我当然唱,我可以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他说:“就是喜欢吧,喜欢唱歌,然后也去做了一些尝试。民谣,你听吗?大大小小的音乐节跑了一些,livehouse的演出也看了很多。挺喜欢的,哎,这些话我都没和其他人说过。你会笑我吗?”
王亦鸣认真地听了,说:“当然不会了。民谣……我不怎么听,汪峰那种吗?我喜欢泰勒斯威夫特。”
陆文宇哭笑不得,说:“汪峰那是摇滚,等我回去找个歌单给你听。”
王亦鸣一口答应,说:“好。”
他们吃完饭,便绕着湖边散步。
王亦鸣后知后觉,等到陆文宇答应了才觉得他是不是太过强硬。
陆文宇说:“那这样,这周六吧,我带上我的吉他,你带上你的朋友……李可和夏阳?我请你们喝酒。”
陆文宇说,其实有很多人一开始写歌、做音乐,都不是专业出身的,靠的就是一种热爱。他们大多都是拥有其他职业的普通人,在业余时间搞些创作。
王亦鸣特别喜欢听他说这些,真的。那些陆文宇热爱的东西,还有他小小的、闪光的梦想。王亦鸣听陆文宇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会觉得陆文宇整个人都是在发光的,尽管他可能一首歌都没听陆文宇唱过。
“对了。”王亦鸣突然说,“你之前是不是真的偶遇过迷妹?就是我请你吃油条的那一次。”
陆文宇笑了笑,眯着眼睛,有点得意的样子,说:“是啊,她们可能听我唱过歌吧。”
“在哪儿?”王亦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