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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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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千蜂有生以来,未尝见过如此这般,超乎了性别的美,一时连惊惧都忘了几分,直到这男子从剑架上拔出剑来,轻轻挽了个剑花,但见银光闪烁,这男子似叹了口气,道:“宋师兄,这是上官师兄的漱玉剑吧?十二年前,我差点死在他一招疏影猎鹿之下,不知你还记不记得?”

轻描淡写一句话,落入宋千蜂耳中,不啻雷轰电掣,猛然想起某人,惊道:“你……你是……”

男子握着剑,回过身来,走近宋千蜂,笑道:“认出来

长达一年的邪教互殴的导火索是栖霞剑派。

宋千蜂自打杀了上官云起,归附赤尊峰后,全然臣服于麒麟堂,广结盟友,效忠赤尊,唯一的一点野心便是想将栖霞一带的势力全部掌控于自己手中,成为赤尊峰在江南的一支前哨。

而同城的上官世家,几年前败亡消散,偌大家业,只余断壁颓垣,宋千峰胜者为王,将其中一处精致院落改为自己的居所,更金屋藏娇,娶了个销金窟里的美人儿唤作芳草的纳入其中。

芳草姑娘鹅蛋脸,鼻子上浅浅几粒白麻子,俗话说十个麻子九个骚,芳草却是那九个之外的,格外的风骚,反正宋千蜂眼神不好,只知其骚而不知其麻,乐得跟十七八的少年郎一般,夜夜必来她的金屋。

这晚宋千蜂跟秦州剑派的老大喝足了酒,趁着兴便欲跟芳草大战三百回合。

一进门,黑漆麻乌的一片,宋千蜂酒醉三分醒,眼睛不怎么样耳朵却是灵光,听到芳草颇显粗重的呼吸,鼻端更是幽香阵阵,不由得*笑道:“你个小骚蹄子,今儿打算跟爷玩什么新鲜玩意儿?”

打了个酒嗝儿,把浮到喉咙口的一块儿鹿肉给咽了下去:“好好伺候爷,可少不了你的好处,这回是想要镯子呢还是赤金冠儿?”

一边说一边摸上牙床去,黑暗中摸到一只手,只觉微凉而润,比以往更是荡人心魄,奋勇的纵身一毂辘,正解着裤子掏出家伙准备欲仙欲死,蓦的手肘要穴一疼,浑身一麻,已是死猪般不能动弹。

耳边一声轻笑,声音虽然很是动听,却明显是男子之音,黑暗中那男子缓缓起身,走到桌前,点燃了一根蜡烛,一手举着烛台,径自往一侧剑架走去。

朦胧的烛火柔光中,宋千蜂见这男子一身旖旎红衣,脑后一个精巧华贵的墨玉发冠,步子极尽优雅意态,举着烛台的一只手,仿佛一束绽放在深黑夜里的白玉兰花,形态既美,更有种半透明的莹润色泽,连常人稍显暗色的关节处,都一色的纯净剔透,手指微微一动,就是把人的心在指尖下撩拨,动人心弦的奇异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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