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个黄昏。
时望在很多个黄昏里遇见过许赐。
他在黄昏街头弹琴,弹支时望没有听过曲子,有光落在他身上,那多人看着他。就算时望从前不知道喜欢是什感觉,也能够眼就陷进去。
后来,他在黄昏大道骑车,在黄昏荒径奔跑,在黄昏落日下面吹口琴,在黄昏影子里沉默地走段路。
那多个瞬间,每次都将时望心动复刻,加重他无可救
时望预想过无数次自己告白场景。等他再成熟点、再强大点,等他真可以保护许赐,等许赐真有那点喜欢上他,或者哪天他至少做好准备,可以无所顾忌地说出喜欢你。
无论如何不该是现在。
像被谁手攥住心脏,指缝边缘挤出滚烫血来,连带着后背开始发痛,时望终于意识到那预兆象征什。
他用力喘息着,呼吸无法自持,红着眼眶看向许赐,说:“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所以才想要和你说很多话。喜欢你,所以才不希望你喜欢上别人。做所有,都是因为喜欢你。”
许赐没有说话。
时望问:“所以,你都知道?”
许赐终于开口,他说:“可以当做不知道。”
点也不令人意外回答。时望绝望地想。
点也不令人意外。从最开始,他就猜到过同样结局,每次跟在许赐身后,每次靠近许赐,他都被这样提醒。
“许赐,从来不想当你朋友。”
悬在头顶达摩克利斯之剑斩下来,那瞬,时望竟然体会到丝扭曲、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过快意。可是胸口那烫,仿佛要把切烧干净,时望仰头看着许赐,背上直有块地方痛得厉害。
“那……”他吞咽下,哑声问许赐,“你愿意和在起吗?”
许赐停在十几级台阶前,垂着眼看时望。
他穿着秋天校服外套,眉睫乌黑,身量很高,站在那里像棵挺拔树。有夕阳光从楼道上方泼进来,他半边身体都浸在暗橙色余晖里,脸侧投下浓长细密阴影。
“……既然你都知道,那再说次也没有关系。”
时望喉咙像被堵住,导致他发声困难,嗓音沙哑艰涩得不成样子,“对着你多话,从来不是因为有多爱说话……说蓟子怡漂亮,也不是因为喜欢她。没有……从来没有那多巧合,至始至终都是因为——”
“别说。”许赐打断他,“们可以做朋友,就像以前样,不好吗?”
“不好。”时望说。
再也没有比这更难堪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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