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她有好久没看到他了。裴尚轩要在少教所关三年,他仍然不肯见她。黎璃在裴尚轩的名字后面加上“这个笨蛋”四个字。
锁上日记本,黎璃跑到封闭的阳台,拉开了铝合金窗。寒风凛冽,吹得脸颊刺痛。黎璃的手心握着小巧的金色钥匙,深吸口气用力扔了出去。
夜色深沉,她看不见它下坠的轨迹,也不关心它会落在何处。
关上窗回到客厅,黎璃被斜倚着墙的男人吓了一跳。柳千仁不知何时来到了客厅,面无表情盯着她看。
那张脸依然令人联想到“漂亮”,但柳千仁俨然已褪去少年的青涩,有了男人的阳刚味。黎璃尽管怕他,但不得不认同他的确是个会让女生心动的男人。
五年往事如烟,裴尚轩这三个字融入她的骨血,早已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仿佛呼吸般自然。
时间的长河,她的确没有重复踏进同一条支流,每天黎璃都比前一天更喜欢他。
可是他不知道,她爱了他那么久。在他没有变成王子之前,她就已经喜欢他了。
一九九三年的最后一天,星期五。放学前大家用“明年见”作为道别,轻轻松松的少年男女走过一年的时光,还未到回首往事感慨虚掷光阴的年纪,那一句“明年再会”更多的是一种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黎璃在文具店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李君在另一边挑圆珠笔。带香味的笔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流行卡通形象的笔帽。她拿了一支粉红色HelloKitty的圆珠笔,走过来问黎璃可不可爱。
他的手上,赫然是她刚才还搁在茶几上的日记本。黎璃勃然变色,抢步上前欲夺。柳千仁恶意举高手,仗着身高优势不让她拿到。
“钥匙呢?”他问道。
她的手转而指着窗外方向。“我扔掉了,你想找的话,请便。”
他玩味地瞧着面前强自镇定的女孩,三年前认识黎璃开始,她总是回避自己的视线,连说话都带着小心翼翼。柳千仁承认自己看不透黎璃,他以为她软弱的时候她会变得坚强,以
“哇,还是带锁的哦。”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李君叫了起来:“说,你会不会写我的坏话?”
黎璃笑了笑,反问:“你做了哪些坏事需要我写下来?”
李君捏她的脸说她是个坏心眼女人,末了认真问她:“黎璃,你会写什么?”
黎璃没有告诉李君,她的日记本只写一句话,在新年的第一天。
零点钟声响起,黎璃盘腿坐在沙发上打开日记本,印着花朵的粉蓝色纸面光滑平整,手感很好。她在一月一日这一天写下——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