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进来!”容榕问,“你和他们先打过招呼?”
“没有。”诺布围着甜品桌转圈,找个白色小糕点,塞嘴里,瞬间眼睛都发亮,“这个好好吃!你快尝下!”
“问你话呢。”尽管不喜欢这种甜得黏嘴东西,容榕还是接过甜品。
“很简单,因为和你们审美不是个羊圈里出来。”诺布三两下把嘴里东西咽下去,说,“这个比喻糙点,你将就听。你用康诚和五爷给说,有钱人为表示自己有钱,会故意往和劳动人民相反风格走。但其实阿妈也会在手上戴很多首饰,戒指几乎每个手指都穿个,手链缠串串,项链也是,黄灿灿,比你们照相机闪光灯还亮,还漂亮。
“不知道‘穷人就应该朴素苍白’印象是怎流行起来,反正们那边
?衣服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是遮羞布,是穿在身上地位。不然为什康诚衣服上装饰品那多,你可能会想,穿着不怕掉吗?他穿着不麻烦吗?你猜这着?还真是,他真就不怕。还有五爷,他喜欢浅色衣服,连长马褂都是浅螺纹玉色。他整天玩枪斗械,这些东西沾到衣服上可真难洗啊,但他怕吗?他会在意污渍洗不洗得掉?”容榕高跟鞋踩在地上,配着她语速,像联排子弹般输出。“越是麻烦,越是不人性,他们反而越是喜欢。女人要戴复杂贵重首饰,在古代还要里三层外三层穿好几套,他们不愿意简化形式,就在布料上下功夫,所以丝绸就这产生。而男人呢,衬衫马甲外套,胸针领结方巾,你说,他们是不是退化?”
容榕站定,面前就是红毯。诺布手直揣衣兜里,便用手肘碰碰她,“怎不走?”
容榕又像刚见到那样,眼睛从上到下把他扫视遍。
“滑雪服,帽兜里面还有雪末;黑色裤子,刚才是不是摔过?膝盖白印子很明显;牛皮靴,看起来也和这里格格不入。”
诺布笑问:“所以你结论是?”
容榕耸耸肩,“如果可以话,你最好换身衣服,这样把你带进去几率大点。”
“不麻烦你,自己进去。”诺布转身走上红毯,那唯串脚印随着他走动,逐渐变浅,大约几米过后,便再也留不下痕迹。
容榕眼睁睁看着诺布走到台阶上,两旁门童向他欠身致意,没有任何人因为他服装而将他拒之门外。
进去过后,诺布转头冲容榕做个鬼脸,闪到边不见。
容榕立刻跟上去,人头攒动大厅里把攥住那个奇装异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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