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林榭拍了拍手边的位置,命令他:“上来。”
沈却没动。
沈却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想,真是个疯子。
林榭笑着躺倒在床榻上,大半双腿都露在床外,颐指气使地:“我累啦,替我把靴子摘了吧。”
沈却愣一愣,可想起他方才的威胁,只好不情不愿地上前,替他褪去短靴。
林榭倚在他的方枕上,目光瞥见那件掉在地上的小夹袄,似是想了什么来,于是又问他:“这衣裳是做给谁的?”
沈却不敢不答,只得抬手比划:“小奴远志。”
站直后身量都要比沈却高出半个头来,烛灯中他低下眼,瞳仁里映着橘金色的光,居高临下地看着沈却低下去的发旋:“你有见不得光的秘密,我是不得见光的死士,况我生的风流倜傥,配你是很够的。”
沈却渐渐缓过来了,但还是低着头。
两人不过才见过三面,可他那张脸却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沈却的脑海中,只要回忆起一点相关的影子,就让沈却痛深恶绝。
听见林榭的话,他想不到别的,只觉得这人好不要脸,分明相貌平平,怎么看也沾不了几分英俊意思,怎么敢说自己风流倜傥?
在沈却看来,他比不得王爷万分之一的秀俊,更不及他千分之一的风流。
戏班子里给取的都是俗名儿,像那小奴这般没师从的小官儿,大人们平日里都犬儿蛋儿地随便喊,沈却问起来,男孩子只说思仙平日里都喊他丁香儿。
沈却皱了皱眉,这样的一个男孩子,却叫这般女气的名,他有心想替他取个新名,只可惜他不识字,胸无点墨,也读不懂诗,想破脑袋才想出一个“远志”来。
“你倒真拿他做儿子养,”林榭冷淡地评价,“七八岁的年纪,又是戏子窝里出来的低贱玩意,只怕早已沾染上他们那些习气,能养成个什么东西?”
沈却心一凉,这人对远志的背景这样熟悉,只怕是日日夜夜地都在监视着他。
他怎么还会傻乎乎地心存侥幸,认为他或许再也不会来找自己了?
不,他根本不配与他的殿下作比!
“好啦,”林榭解了气,心情又好起来,纡尊降贵地俯下身去,将他从地上扶起来,“地上这样冷,你又穿得单薄,万一着了凉,我会很伤心的。”
他活像是变了个人,把他扶到床边上,要他坐。
方才他掐在他脖颈间的红痕尚未退去,他那些威胁的话也言犹在耳,沈却后脊骨上还发着汗,他不敢坐,木头一样地杵在那儿不动。
“我方才话说重了,”林榭低声细语的,却并不像是在哄人,“你也不必太往心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