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三年前的早春。
草长莺飞的二月,将暖不暖的金色日光,满地的草绿色和指盖大小的野花。
彼时正当十七的少年人到郊外踏青,沈却着一件半薄不厚的鹅黄袍衫,水波色的薄纱罩面,应声回眸时云肩上流苏随之一颤。
谢时观记得殿下的笑,黑亮的圆眼微弯,颊边便现出了浅浅的一点酒靥,如同河岸柳叶尖露水点清波,如今仍旧烙在他心头,成了一抹稍纵即逝的春色。
可惜他的殿下不爱交际,整日宅在内府中不见人,而他又只是平王府中最低等的奴,一年中能见着殿下的次数屈指可数,就是见,也只不过遥遥望上一眼。
况且外府中同他一般的车夫不止他一个,并非回回都能轮上他替沈却驭马。
他日夜渴思,却连沈却的一根手指也触不到、摸不着。
“为什么不听话呢?”谢时观反剪着他那双抵死顽抗的双手,口中尽是病态而又疯狂的呢喃,“我是来救你的啊,殿下。”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两个侄女还要来,我要藏起来苟且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