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章(2 / 3)

秦煜垂着眼沉默,蓦地,他站起来,脱了外套往床上压。时初被笼在阴影中,看着他双手撑在自己两边,青紫色的筋络分明。秦煜低沉的声音响起,“做吗?”

都说小别胜新婚,他此刻理应和两月未见的爱人天雷勾地火,来一场轰轰烈烈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沉沦颠倒。但是他望向秦煜的眼睛,看到的只是和自己相似的疲累。

他眨

就像让少喝酒这句话,说了多少次,也没见秦煜听进去过-

豆沙吃完了罐头,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又围着时初转,两只腿不断地去扒时初的裤腿,想爬上去。

时初有些头疼,在直接去睡觉和收拾房子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叹了口气,把豆沙抱起来关进笼子,转身去卫生间拿扫把。

秦煜回来的时候时初刚躺下不久,明明很困,但闭上眼睛却思绪繁杂,乱七八糟的景象在脑海中跳跃,像杂乱无章的音符。

听见开门的声音,时初睁开眼,身体却困在被子里,一动不动。

的饭,装进保温桶送到秦煜公司楼下,交给他的助理,再赶八点半的地铁到学校实验室,一直做实验到凌晨。

秦煜的助理劝他,时哥,你不用这么麻烦的。

时初说,“不麻烦,我在实验室也要吃饭,只是顺便多做了一份带过来。”

助理又说,“这里和你学校不顺路,你每天早上这么跑一趟”

“我最近早上都要去这边的研究所报道。”时初说,“顺路的。”

天色蒙蒙发亮,在清冷的雾气中显得有些暗淡模糊,他看见同样模糊的身影走进来,恍惚之间,床就陷下一块。

秦煜带着一身寒气,坐在床边低声问他,“回来怎么不说一声?”

他的嗓音有些沙哑,听不出来声音中藏着什么情绪。时初想,说了怎么样?秦煜是会在凌晨离开公司去接他还是在他到家之前赶回来,打开门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就像几年前那样?

得不到肯定的答案,于是没有说的必要。

时初轻轻摇头,“太晚了,没必要。”

助理其实想说,没必要送过来,其实秦总不一定吃。但看着对方冻红的鼻尖,助理还是接过保温桶,没有说话。

送饭的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二十天后,时初就被导师派到西北某个城市去学习,一去就是两个月。

临走前一天,秦煜终于回了家。在他沉默的注视下,时初将衣服一件件放入行李箱,放完了,他偏过头问,“豆沙怎么办?”

秦煜叹了口气,说:“我后面不太忙,也能喂。”

时初还想说点什么,天冷了要多穿衣服、按时吃饭、别只吃泡面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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