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在这段感情中,他也没有陷入多深,他从始至终都做好离开准备,只要秦煜开口,他马上就能及时抽身。
只要秦煜开口。
老杨怕豆沙乱跑踩进火锅烫到自己,直将它关在卧室里。但不知道什时候卧室门被这小崽子打开条缝。此时它闻着味从门缝中钻出来,先是围着时初腿转圈,之后又站起来,两只腿扒在老杨膝盖上,哼哼唧唧地看着碗里肥牛撒娇。
老杨刚开始还正言厉色地说不准吃,但耐不住豆沙撒娇,还是从碗里挑片,撕很小块用清水涮干净,喂到它嘴边:“这东西小猫咪不能吃太多,就给你尝尝味儿。”
豆沙得块肉,也不贪心,自己叼着找到处安静地方细细品尝。
就是这样人,从认识秦煜起就是这样,现在也没有多大变化。
明明变人不是他。
沉思时间太久,锅里肉都煮老。老杨把火开小点,招呼他快点夹菜,别愣着。
时初却依然盯着翻腾红汤没有动作。
如果坐在他面前是秦煜,此时大概就已经帮他夹满整碗菜,放到他面前让他发完呆低头就能吃到。
“小崽子嘤嘤叫就只能举手投降。”老杨无奈地摇摇头,夹着剩下肥牛扔进自己口中,“秦煜也是,看他也心软得很。你主动道个歉,说点儿软话,他不会忍心对你怎样。”
“看你那表情,跟要英勇就义似。”老杨叹口气,“觉得啊,你们之间是有不少问题,但没到分开那步。”
“你知道吧,有很多问题你们是需要慢慢去解决,但是这个需要时间,们从长计议嘛。当下最重要,就是你得先缓和缓和气氛。挑个合适时间,约他去吃顿饭,说说心里话,再不济就晚上
可是秦煜也不可能直那迁就他呀。
当秦煜坐在图书馆对他笑时候,当秦煜考完四级出考场就冲上来抱住他时候,即使是在他发现自己喜欢秦煜那天,秦煜在饭桌上向所有朋友介绍他时候,他都清楚地知道,这不过是他时而起兴致,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秦煜那受欢迎,朋友那多,生活比他精彩多,他们很快就不会再有什联系。就像以往许多个从他身边路过过客样,即使因为某个原因短暂驻足,也终究不会停留。
对吧,所以他和秦煜到今天这种地步,是迟早事情。不怪秦煜变化,他能陪自己七年,已经是曾经奢求,现在只不过是再次印证他直以来信奉定律而已。
不会有人直那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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