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是个复杂结构,当然不止生理。时初研究生物,自诩对人体结构生理特征如指掌,从前却没怎花时间在探讨自己心理上,也就是分手之后他才逐渐学着去剖析内心,这个过程伴随着负面经历不断地在脑海中重现,刚开始总是很痛苦——检讨书写好几个月原因也在于此,他即使再想要以第三人视角客观看待事物,可那始终有关他自己,无法完全剥离。看似平静字词之下,背后实则蕴含那些难过事件和痛苦情绪数次回溯与重构,属实不太轻松。十几万字不算什,这才是真正困难、也是真正让他有
不愿意告诉他那些照片。第张在球场初见照片他连同球衣起给秦煜,第二张是秦煜他们与外校打篮球赛那天合照,被他塞在过年回来送秦煜特产礼盒中。第三张时初还没想好随着什礼物送。
这个计划没想到也被秦煜猜出来,他移开视线,耳根微红:“是这打算。”
没有再说话时间,秦煜很快回到会场中心。时初也举起相机继续拍照,这次来参加活动除秦煜还有林易,他都要多拍些。而且即使刚才秦煜说就用那些看起来有点“黑帮”气质照片,可总归个人风格太强烈,时初还是打算拍些比较规矩照片留着备用。
活动结束后也差不多到下班时间,秦煜还要回公司,问时初需不需要先把他送回学校。
时初答应下来,离答辩时间越来越近,纵使已经有很大把握,但他总还是做十全准备性格,想着既然有时间就早点回学校检查论文和PPT。
这次有司机送他们,秦煜和林易都坐在后排,时初在副驾驶,时不时抬头瞟眼后视镜,副想说点什又碍于外人在场样子。
好不容易中途林易下车买东西,时初立马攀着座椅靠背回身过来:“好好想想,你说应该也对,之前竟然从来没意识到。”
他已经敢于承认自己感情,却没仔细想过是从什时候开始。秦煜这样说,整个下午他又在回想刚认识那段时间,猛然发觉,要不是喜欢——至少也是在意,不然怎解释他明明从开始就觉得两人不在同个世界,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
原来这早就已经开始,这真是太奇妙。
许多人情窦初开都不过十四五岁,再晚些十八九也多少会体验次这种感觉。秦煜自己旦喜欢谁马上就能察觉,时初显然迟钝得多,或者说他潜意识里不愿意往这方面想,总是压抑着自己,时隔多年回想起来才会有种“竟然如此”神奇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