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等无聊,沈浔瞥眼。
个子很高,白衬衫,黑色西装裤,深灰色长风衣外套。
手里握住那把黑伞,像是欧洲中世纪时期贵族绅士手杖。
气质出众。
于是等那人走进些,沈浔没忍住又瞥眼。
沈浔很有自知之明,这条规则在他这里根本不适用,“对来说,距离产生美,远着看都没感觉,接近岂不是要更讨厌?”
说完,那时还是大学生沈浔顺带着畅想下未来,“其实心里多少有点不切实际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想这生只谈次恋爱,遇到那个人就是对人,和他能够携手度过余生。”
“知道这个想法听起来挺像在白日做梦,做不到也不遗憾,但确实向往。”
沈母听得双眼黑,从此关心沈浔情感状况变成件心头大事。
她还说沈浔心是石头做,简直冥顽不灵,哪天真有喜欢人,那叫铁树开花。
回复。
他对自己说,可能是堵在高速上,再等等吧。
再说,如果真对方被放鸽子,也没什好生气,他本来就不想相亲,换个角度想,嗯,还给他省钱。
玩手机也没意思,沈浔开始手拖着下巴,无聊地打量四周。
来花海西餐厅吃饭,除情侣,基本还是情侣,他们蜜里调油,她在闹,他在笑,他们旁若无人地秀恩爱。
这次,他视线捕捉到对方侧脸——从额头到眉骨,从唇线到下巴曲线流畅且精致,高挺鼻梁上架着副银边眼镜。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被注视,那人扭头看过来——
沈浔急忙低下头躲避对方目光,莫名其妙,心有余悸。
短时记忆里还存留部分关于对方影像,还算清晰,沈浔垂眸兀自回味,
思绪转回现实,沈浔又看眼手机,十二点二十五,人影也没见着个。
他等对方四十五分钟。
所以说谈恋爱不止费钱还费时间。
来时候还是阳光灿烂,这会儿天忽然阴,窗外淅淅沥沥下起小雨。
又有客人推门而入,转轴发出吱呀声响,那人将伞收好,朝里走来,步伐匆忙。
沈浔看没啥感觉,他如果想谈早就谈。
毕竟从高中生涯落幕之后,沈母就从严打早恋派,摇身变成催人恋爱派。
可是谁想她儿子表人才、成绩优异,竟然孤寡到大四?
对此,沈浔是这样回应,“大学里没有遇到让心动,所以不谈。”
沈母劝他,“感情都是处着处着慢慢产生,不试试怎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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