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摇头,压住自己嘴角宠溺笑容。他是喜欢极致寂静,但少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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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陆远哲第次来戒毒所,他觉得程墨也是第次来,所以又摆出刚进公安局虚心表情,老老实实跟在
他喜欢极致安静,只有手术刀切开皮肤、分离组织声音。不过他大部分时候都处在个极度嘈杂环境里,就算回家,也还有个唠唠叨叨少爷。
可能专案组以及宴现在许多成员都不知道,少爷特别喜欢有人说他唠叨,他敢说,邓柏轩也敢说,所以才能起生活。
现在少爷就在楼上烦邓柏轩,要求邓柏轩用钢琴弹个土味情歌,被年轻艺术家断然拒绝,吵到楼下都能听见。
他们住在这里还挺快活,楼上聊是科技和艺术,杀人事情都放到地下室聊。
这就是个刚“聊”过人,被毒杀以后,莫名其妙睁开眼睛,可能这就是死不瞑目吧。
他也喊少爷叫少爷,不光是个代号,还有点角色扮演乐趣:“少爷,您觉得还继续吗?”
少爷翘着二郎腿坐在木质沙发上,感觉木头都有点硌人,可见时间之长。而他站时间更长,腰都开始酸,“实验”才基本告段落。
“算吧,应该是不知道。”少爷吩咐句。
“好。”他给解剖台上躺着人注射针琥珀胆/碱,片刻之间就要这家伙命。
“接下来交给你,要旁观吗?”少爷问。
可惜他点都不怕,他看这些都是工艺品。
血管、神经、组织肌肉,他分离着每个组织,冷不丁少爷把门拉开条缝,差点害他切错地方。
“晚饭吃什啊?”少爷问,根本不管他在干什,只想着晚餐,“外卖叫什好?”
“肉啊。”他平静地回答,他喜欢吃肉,最喜欢牛排这类,能刀刀有规律地分成许多小块。
“变态!杀人还要吃肉。”少爷用浮夸语气怼他,然后飞快地关上门。都二十几岁人,点看不出成熟趋势。
“不用,难得有个这好素材,要好好研究下。”他回答道。
“OK,那上面见。”少爷果断起身,伸个懒腰上楼,虽然坐太久,腿都有点麻,但精神上还有未散去兴奋,脚步还是很轻快。
他目送少爷离开,这时候才兴奋起来。
他其实没有多喜欢凌迟,是少爷喜欢这种死亡边缘爆发人性光辉,他才做得这极端。
他只喜欢解剖尸体,他试过解剖活老鼠、活虾、活兔子、活人,但还是觉得这些东西不说话时候更讨人喜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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