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小时候,可能刚上幼儿园,爸爸妈妈经常起出差,只能把他送到托儿所里暂住几天。
每逢这个时候都会有个长得特别好看男人接他去玩,有时候带他去游乐场,有时候去水族馆,天气不好时候,会带他到很大很大房子里,有许多穿着黑白裙子漂亮姐姐和可爱猫猫狗狗陪他玩。
时望很喜欢这个人,颜控本性从幼年时期就根植于骨子里,就算爸爸妈妈百遍千遍叮嘱他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但他还是像个小尾巴似傻乎乎紧跟在男人身后,用小手拽着他衣服叫他叔叔。
那时候时望还不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不知道他身份地位,更没有意识到他是怎如此轻易把自己从审查严格托儿所里带出来。
只是这个男人长得好看,时望就愿意跟他玩。
阴雨天气,他坐在厚厚羊毛地毯上搭积木,边搭着,边伸手抓着精致小蛋糕塞进嘴里。
尔后他又注意到坐在沙发上看书男人,于是费力站起来,吭哧吭哧跑到他跟前,抓着他衣服往他身上爬。
手指上残留奶油抹到男人价值昂贵西装上,在布料上留下几个明显手印,但对方并没有生气,而是放下书抓起时望后衣领,把他拎到边。
男人看着他笑笑,有些叹息道:“还真是点儿都没变,跟上辈子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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