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我,过去一年取得了哪些成就?
我知道他们希望听到的答案——成为一名网红。但我觉得这不叫成就,只是被命运所砸中。运气并非成就,命运之手把我托举到不配有的高度。让人飘飘然、让人晕眩,最终让人诚惶诚恐。
对有些人而言,网红可能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对我个人而言,网红只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你可以赋予它各种意义。如果通过这个标签让更多的民众认同法治的精神,这是我的莫大荣耀。
我确实非常意外,很多青年朋友会喜欢看我讲刑法,有人说是因为幽默,有人说是因为哲理,但我想这些视频不过是拨动了大家的心弦,与其说是我打动了大家,不如说大家是被自己内心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所感动。
苏格拉底在《美诺篇》中提醒我们注意一个悖论:一个人既不能试图去发现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不能去发现他所知的东西,因为他知道了便没有必要去探寻;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那样的话,他甚至不知道他要去探寻什么。苏格拉底解决悖论的方法是认为所有的知识和探寻都只是一种回忆。对于无知的人只需要去提醒他,以便让他自己回忆起他所知道的东西。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是人类的出厂设置,无需被灌输,只需要被激活。
成为“刑法网红”,让我拥有了自己不敢想象,也不配拥有的影响力。我害怕自己滥用这份力量,更害怕自己迷恋这份影响力。
我常常鼓励法律专业的朋友通过热点写作传播法治理念,自己也坚持写法律随笔,去年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热点案件的解读,是不是在消耗热点、追名逐利?
在解读热点案件时,我尽量抽象出普遍性的现象,再分析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去应对。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剥削他人,不要利用他人的痛苦,不要为了追逐名利而吞没原本的法治追求。我相信如果一个热点案件的解读,能够促进法治理念的传播与普及,这依然是有益处的。同时,我也更加认识到自己的有限、幽暗与伪善,即使身为专业人士,带着追逐法治理念的初衷去解读案件,也可能会事与愿违。
我们在从事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但是遇到阻力时又会觉得毫无意义。虽然在逻辑上,我知道这是不对的。因为当你觉得没有意义,那就一定存在与此相对应的意义之所在。只是,人类从来不是一种完全理性的存在,我们有自己的软弱与感性,我们时常纠缠于虚荣与虚无的诱惑。摆脱这种诱惑的周而复始,是一个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