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打中。
到底为什要讲课?是为在学术界获得个位置,还是因为在这个讲台能够点燃自己热情,拥有自己使命?
和很多人样,大学专业是父母指定,十七岁,对于法律基本没有太多认识。回想起来,当时塑造法律观主要是公审大会,犯人游街示众。少年根本没有人权保障观念,只是觉得法律就是打击犯罪工具,偶尔看到五花大绑游街犯人会觉得他们既可恨,又可怜。当然,还有个关于法律印象就是当时看个港剧《法外情》,刘德华演个年轻律师,为名被诬告老妓女辩护,但由始至终也不知道这个女其实是自己亲生母亲。当时,就觉得做律师,戴假发、穿法袍很帅,帮助穷人伸张正义很令人向往。
进入大学,开始慢慢理解法律意义。
法律是人类社会最古老专业,在最早大学里只有三个
每句话、每个案例都写出来,甚至连“下课”三个字都要写出来。熟能生巧,讲得多,自然就熟悉。其实人类所有成就,靠都是艰辛努力。
在讲课这件事上得到正反馈,学生喜欢听课,这给很大鼓励。反正,现在讲普通话速度,跟家乡话区别不大。
你看,开始做老师目点都不性感,没有什伟大感召,就是为赚生活费,还有治结巴,就是这卑微出发点。
卑微起点会促使你开始件事,但是让你坚持下来,定是热情和使命。
这就要说起,对于教师生涯,第二个重要时刻。
大家知道,是因为B站上视频,那些视频是在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辅导培训。在读博士期间就在外从事这个工作,至今已经快十七个年头。当时去讲课直接目还是很卑微,就是为赚钱养家糊口。曾经有段时间,家人患病,需要大笔治疗费用。仅凭在学校教书收入,无法支付昂贵医疗费。那个时候,拼命讲课,然后把赚来钱赶紧投入治疗。
讲十年之后,厌倦,身体也疲惫,关键是,觉得辅导培训也不入学界主流,所以想告别这个课堂。
后来,有位朋友,跟说段话。
他说:“如果你真想传播法治理念,也许这个舞台比学校受众更多,每年有几十万人要参加法考,这些人真正愿意花时间去学习法律,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会从事法律职业,他们是法治建设最直接力量。”
“你为什不愿意去影响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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