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钟后,邵江屿车终于急急地拐进林荫路,车灯晃得他睁不开眼,直到车子在他面前停稳才瞬间熄灭。
然后邵江屿从车上奔下来,长腿迈开几步走到他面前,风尘仆仆,急不可耐。
林尔加本来有满肚子话和满腔耐心可以用来面对这个人,但他抬起头对上邵江屿眼睛,吸吸鼻子,忽地愣住,然后眼泪就啪嗒啪嗒地落下来。
“你不喜欢橙子味是吗?”他小小声地开口问,“你身上全是兰花味道。
“在。”他乖乖应道。
邵江屿追问:“你在哪儿?”
林尔加四下望望,“家门口。”
“们家?”
“嗯。”
好铺盖准备杀青啦?
早该料到嘛,五年前邵江屿就已经清楚明白地告诉他他不喜欢他,五年之后自然也不会喜欢。
他会喜欢人可以是李木晚,可以是祝格然,可以是千千万万个合他心意Omega,但绝不会是他林尔加。要不是邵江屿易感期那天他突然冒出来,邵江屿估计根手指都不愿碰他,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些节外生枝闹剧。
林尔加其实还有点感谢邵江屿,这段日子里为他实现十六七岁时那些难以企及美梦,让他可以在相对滞后时空里拥抱和亲吻到年少时心上人,他们甚至还有段婚姻,也算是功德圆满。
太荒谬,梦该醒。
他应完忽然心里酸酸涩涩,嗨呀,他们还有个家呢。
“好。”邵江屿对他说,“你等着,哪都不要去,好不好?”
林尔加沉吟两秒,“好。”
即便上秒还在相信着发生这切多合理,相信着自己已经在伴侣眼里失去魅力,这秒他却又丢盔弃甲,愿意苟且地相信,舆论当头邵江屿正在为他奔赴而来,来给他个解释。
林尔加坐在自己小行李箱上安静乖巧地等,入夜风凉凉地吹进他领口,他吸吸鼻子。
林尔加叹口气,慢吞吞地起身走回卧室,摆开行李箱,件件地往里面装衣服,很快就收拾好。走出房间半步,他想想,又折回去,偷偷地把橙子小夜灯拔下来,揣进口袋。
他想,邵江屿这家财万贯,应该也不差他个小夜灯,就当留个纪念。
他边胡思乱想边落荒而逃,所有思绪都建立在个认知上——邵江屿和祝格然真有腿。他也不想信,但他没理由不信,也没底气不信。
迈出别墅锁好门,还没走出几步,他忽然接到邵江屿电话。
“加加?”邵江屿略带焦急地唤他,声音有点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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