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用最贵,只用自己最喜欢。
比如她喜欢香,那种很自然花香,所以从香皂到浴室香薰,水儿红玫瑰,那种香味儿,好像就连那刚从泥土里拔出刹那泥土味儿都能完美还原。犹如清晨刚刚苏醒慵懒美人,位身材曼妙有着很好身家背景无忧无虑庄园女子伸出那雪白纤细手温柔将它摘下,清甜、微酸,温柔至极。
她喜欢内衣,拉开衣柜,是整排质感款式都很极致性/感ur,真丝,蕾丝,镂空,系带,黑色,白色,深红色,色彩单而浓烈,勾勒在身上,衬出曲线,细细包裹着身体最神秘寸土之地,不声不响,又带着勾魂夺魄情/色气息。
她买口红,整排色号,十几支试都不试,她买鞋子,样尺码,样款式,偏偏要几双换着穿,她买包,买衣服,买无数无数昂贵东西,她喜欢看到自己每次买过东西之后,许怀勐对她想问又不敢问
上,霍皙已经提前跟家报社签合同。
三年期限,双方见她辍学,想解约,可是又舍不得那笔违约金,思来想去,干脆给她发配到下属杂志期刊做记者,月薪非常少。
那是个地理杂志风景摄制组,杂志每季度出本,因为经费紧张,次采风往往要拍够年素材。霍皙吃苦耐劳,跟着摄制组什地方都去,干就是三年,三年期满,本来打算不再续约,恰逢她要回北京,杂志社领导私下里找她谈话,问她愿不愿意去总部报社工作。
杂志社领导是个六十多岁老头儿,早年从报社退休又返聘,干新闻这行四十多年,很有眼光,也很严厉,霍皙虽然学历是个硬伤,但是好在工作能力不差,有股子韧劲,老头儿挺喜欢她,便在次去北京出差时候跟报社主编提嘴。
报社正是缺人时候,用谁都是用,老头儿在这行里挺有威望,主编当卖他个人情,就同意。
虽然是个实习编辑,工资不高,可总算是在北京给自己找个落脚地方不是?
霍皙叠好被子起床,路过镜子,她无意瞥自己眼,忽然,就惆怅叹口气。
在外头混三年,人都混糙。
以前霍皙,那是不知道用多少金银细软养出来,江南水养人,也养眼,滋润出她身好皮肤,后来被亲爹许怀勐接来北京,北京也养人,惯出她身矜贵习气,吃穿用度,从来都是最好。
从某种角度上看,霍皙某些生活习惯和个人特别像,而且受那人长期影响,两个人简直有种病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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