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视镜里已经没有二毛的身影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里再平常不过的街景。
“咱们去的地儿远吗?”钟度问。
“我知道的老街有两条,就是都有点偏,不过没关系,现在离太阳落山还早着呢,应该不耽误你拍照”,迟远山说,“哎对了
“哎哎哎走了走了,您老小心点儿吧老胳膊老腿儿的。”
两人被赶出了门,二毛也跟了出来,高高兴兴地坐在门口送他们。车都开出去一段了,还能看到它在门口坐着摇尾巴。
钟度看着后视镜里的狗,很羡慕它的主人。
不是物质上的羡慕,是精神上的。
他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买一处小院儿,雇人开一家饭馆儿,也可以养一只可爱的狗,买一方石桌、一把摇椅,但可悲的是他没有能悠闲度日、享受生活的心境,更没有可以打趣的忘年交,他甚至不知道如果真养一只狗,它会不会喜欢自己当它的主人。
两人吃完饭出来,老大哥已经坐在院儿里晒着太阳睡着了。旁边趴着一只大金毛,见人出来也不叫,只是坐起来摇尾巴。
“二毛,几天不见你好像胖了啊”,迟远山走上前,蹲在旁边帮它挠痒痒,“过个年,你也要胖三斤吗?”
二毛看上去很高兴,摇着尾巴围着迟远山转了好几圈儿。
钟度看着他们有点走神。
小时候他也养过一条狗,下雨天捡回家的流浪小土狗。那时候他还小,还不懂有个词叫“安乐死”,傻乎乎地给狗取名叫“安乐”,希望它平安又快乐。
生活太哲学了,他好像永远学不会。
但还是有哪里不太一样了吧,在遇到迟远山以后。
遇到他之前,他日日琢磨的就是如何壮烈地赴死,遇到他之后,他才开始从作为一个旁观者的羡慕中,从迟远山的温柔中,思考自己是不是也值得拥抱生活。
“那么喜欢二毛吗?都看不到了还盯着。”
钟度扯回了思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吃饱了爱走神,我可能是老了。”
安乐是钟度童年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彩色画,但后来安乐没能安乐,连死也没能安乐死。
他嘲笑着年幼的自己,走上前也蹲在了二毛旁边,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二毛是只单纯而幸福的狗,被人喜欢就很高兴。此时,两个人一起摸它,它开心地躺到了地上。
钟度于是笑着去摸它的肚皮。迟远山偏头看了看他,毫无原则地说:“喜欢吗?喜欢的话咱们找个月黑风高夜来偷狗。”
老大哥原本迷迷瞪瞪地睡着,此时被这大逆不道的话惊醒,站起来就往外赶人:“你小子,吃完快走,别耽误我们爷俩睡午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