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安睿知道,等到他醒来,定又会做很多让自己不高兴事情,自己定又会想要赶他走。
可是有天,当自己再次把拎着猫咪脖子把他丢在远处水洼里后,猫咪却没有回来。
安睿坐在空荡荡别墅客厅里,抽宿烟,看着外面天色点点亮起来。
没有熟悉爪子挠门声音。
然后他终于明白,猫咪再也不会回来。
这可真是件麻烦事。
安睿从来没想过要养宠物,如果定要养,大概也只能接受自己上司那种外表漂亮、骨子里又温顺可爱兔子。
偏偏那只丑不拉几流浪猫太有毅力,无论被自己拎着脖子丢出多远,还是会耷拉着脑袋回到自己身边来。
偶尔他脏兮兮地跑回来时候,会看到安睿正在床上陪新认识小东西玩耍,就会狠狠地露出尖牙来,直到把对方赶出自己地盘才算完。
无论被安睿斥责也好,轻蔑也好,或者干脆不理不睬行素,那只猫咪还是会不声不响地贴着他,偶尔会趁他不注意时候,把爪子搭在他衣襟上,以为他看不见。
1.从前有只猫
二十八岁之前,安睿每天都过得非常充实。
上上班,健健身,泡泡吧,滚滚床单,偶尔还会调戏下自己可爱上司——
虽然对方不见得高兴被自己调戏,但至今为止人生中,实在是再没遇上比他更好玩玩具。
直到有天,家里突然走进只流浪猫。
2.玩具自尊
自从几个月前深夜,离开安睿住处之后,陆敬哲就开始他漫长而艰涩等待。
秋天来得太过突然又肃杀,走在S城海边街道上,他抱着刚从超市
怎可能看不见呢?
安睿有些好笑。
猫咪心跳声那大,爪子又脏兮兮,印在自己白色衬衫上,就会落下个乌黑梅花印。
不知为什,安睿看着他贴着自己睡着安宁表情,心脏某处就会隐隐难受起来。
每当这时,他就会俯下身,赶在他睡醒前,在这只猫咪额头上轻吻。
那只猫名字叫陆敬哲。
样子不起眼,因为在外面流浪太久,绒毛都被雨水打得湿漉漉,却倔强地板着脸,又不够听话,实在不是安睿喜欢类型。
可惜那天他实在无聊透顶,兔子上司第百零次拒绝自己为他暖床请求,在酒吧遇到这只浑身带刺猫咪,也就凑合着带回家吃掉。
谁知道吃进腹中才发现,咀嚼和吞咽什都很容易,唯独消化太难。
这只流浪猫似乎就这样把自己当成主人,赶都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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