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方式是怎样以及为什起作用,但心理学系至今还没弄清楚这个问题,所以先行于他们步。
不管怎说,总喜欢琢磨些问题。因为对二战感兴趣和对航空热衷把送进加州理工学院,在那里学到更多物理学知识,也学到成为名气象学家所需部分知识。在那里时,还很年轻,已经吸收到称之为自然科学完整基础本质思想。
受这种思想影响,你会领略到比你所学领域更重要所有学科宏观理念,你无法解释那个只能用其他较基础方式而非最基础方式来解释理念,总是完完全全接受你所需要运用那些最基础理念——当你用到物理学时,你说你在用物理学;当你用到生物学时,你说你在用生物学等等。很早就明白这种思潮对思想起到种很好组织作用,曾经对它能像在自然科学领域样在社会科学领域也起到很好效果深表怀疑,所以只是信手拈来,在生中运用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对来说是个很幸运思想影响。
让来说下那种思想在自然科学领域表现是怎样极端。有个常数叫波尔兹曼常数(Boltzmannconstant),在物理学中是个基础常数。有趣是,波尔兹曼常数并不是波尔兹曼发现。那为什还用波尔兹曼名字来命名呢答案是波尔兹曼用种更基础方式从基础物理学中推断出这个常数,而不是像最初那个可怜被遗忘家伙那样是用某种不太基础方法发现。自然科学思想是坚决赞成简化法,即使有别人用比较基础方式处置他发现时,你可以运用更为基础知识载体刷新发现者历史记录。认为这没什错误,波尔兹曼常数就是应该以波尔兹曼命名。
无论如何,在个人经历和伯克夏历史中,伯克夏在不断进步,不顾度在学术经济学中流行固定模式有效市场理论窠臼,无视那个理论对公司财务后继影响(在公司财务中比它们在经济学中表现得更愚蠢),取得相当大成功,这切自然深深地鼓励着。
特殊经历最终令今天斗胆站在这里,因为至少在年轻时,不是个彻头彻尾傻瓜,在哈佛法学院学习那年时,在大帮同学中排名第二,虽然那时有许多比聪明人,还是觉得自己在思维活动中总是当仁不让、从不踌躇。
让先从学术经济学明显优势谈起吧。第个明显优势是它出现是适时适地。这样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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