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小股旅行者起
到是事实。
苏必利尔国家森林风光宜人,确很宜人。是当年皮货行脚商之乡。他年轻时候曾希望行脚商时代没有过去,那他就也可以成为名行脚商。他驶过草原,看见三只麋鹿,只红狐狸,还有许多鹿。他在汪池水边停下来,拍摄些奇形怪状树枝在水中倒影,拍完以后,坐在卡车踏板上喝咖啡,吸只骆驼牌香烟,聆听白桦树间风声。
有个伴多好,个女人,思想状态。但是他这样长年在外,留在家里人太苦,这点他已有体会。
他留在贝灵汉家中时间里,间或同家西雅图广告公司颇有才气女导演约会。他是在次合作项目中遇到她。她四十二岁,聪明,好相处,但是他不爱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
不过有时他们两人都觉得寂寞,就起度过个晚上,看个电影,喝几杯啤酒,然后不失体统做爱。她直住在当地,结过两次婚,上大学时曾在几家酒吧间当过侍者。毫无倒外,每次他们做过爱,躺在起时,她总是对他说,“你是最好,罗伯特,没人比得上你,连相近也没有。”
他想男人定喜欢听这样话,俚是他自己没有多少经验,无法知道她是不是在说真话。但是她有次确实说些使他萦绕于怀话:“罗伯特,你身体里藏着个生命,不够好不配把它引出来,力量太小,够不着它。有时觉得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比生更久远,你似乎曾经住在个们任何人连做梦也做不到隐秘地方。你使害怕,尽管你对很温柔。如果和你在起时不挣扎着控制自己,会觉得失去重心,再也恢复不过来。”
他似乎含糊地懂得她指是什。但是他自己也抓不住。从他在俄亥俄地个小镇上成长起来孩提时代,他就有这种漫无边际想法,种难耐渴望和悲剧意识同超强体力和智力相结合。当其他孩子唱着:摇啊摇,摇小船时,他在学法国歌舞厅歌曲曲调英文歌词。
他喜欢文字和形象,“蓝色”是他最喜欢词之。他喜欢在说这个词时嘴唇和舌头感觉。他记得年轻时曾想过语言可以产生肉体和感觉,不仅是说明个意思而已。他还喜欢另些词,例如“距离”。柴烟。“公路”。“古老”。“过道”。“行脚商”。和“印度”,是由于它们声音,味道和在他脑海中唤起东西。他把他喜欢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
然后他把这些词缀成句子也贴在墙上:
离火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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