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这样才对──……就在隔天晚上。
哔哔哔哔哔!
「您好,我是和泉。」
『是本小姐啦!你今天怎么没有过来?』
她马上就很亲昵地打电话给我这个应该
但是……没想到能让我获得更加燃烧的理由。
太厉害了。不愧是畅销作家大人的工作室。不愧是用动画化收入买下的房子。
有来这里采访真是太棒了,让我有许多珍贵的体验收获。要笑说我这是丑陋的嫉妒就笑吧。
「好样的,你这只混账死妖精。我一定要赢给你看。」
我朝宿敌宣言。
笔记型电脑──她用手指抚摸着自己的工作器具,接着说:
「本小姐只是把职业作家当成兴趣而已。」
「…………」
这一时间让我说不出话来。累计销售数量远超出我十倍数字的大小说家大人……刚才,说了什么?……听起来,像是说只是兴趣?
「再讲得更简单易懂点,这就只是个消遣罢了。虽然透过文辞的修饰也可以说这是工作,但对本小姐来说却从来没有改变,写小说就只是消遣。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刺激有趣,是这人生里最让人为之沉迷的游戏。」
上的作品!写起来也一点都不快乐!而且,而且啊……总觉得会有种自己在偷工减料的心情!」
「………………」
这家伙所讲的道理……我也不是不懂。虽然不是不懂……
「所以说……你一直以来,都是用这种方式在工作的吗?」
真亏你还能撑到现在──虽然我是抱持这个意思询问她,但她的回答却是完全在我意料之外。
「我可是把写作当成工作看待,怎么可以输给把写作当成消遣的家伙。」
「把写作当成消遣的本小姐,怎么可能会输给把写作当成工作的家伙?」
只有这家伙,我绝对不想输给她。
绝对要获胜!
就这样,我和妖精这次终于完全成为敌对状态。
不知为何,我的脑中浮现出一边舞动一边画图的纱雾身影。
「既然你跟本小姐玩着相同的游戏,那就不允许你随便放水敷衍。可别做出什么无聊的举动来喔。」
这家伙……这个……该怎么形容……总觉得,让人莫名其妙地火大。
这是种很沉静,但却让人气愤难耐的的感觉。
至今我都是赌上最重要的伙伴来跟她一决胜负,光是这样就能充分燃起我的斗志了。
「?本小姐从来没有工作过啊。」
「啥?不对吧,你可是畅销作家大人耶?」
「本小姐当然是啊。但是,这只是兴趣而已。」
「什……么?」
妖精从沙发上站起来,慢慢往桌子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