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脚很纤细,皮肤很白。当时应该吻一下。他有点后悔。
待她走后,他如特工般仔细收拾家里的一
你撒谎的时候,眼里都会放出真诚的光芒。还有你的小动作——你一撒谎就揉搓大拇指。”为此,他特地照着镜子纠正这一该死的恶习。依稀记得电影《赌神》里周润发演的老千似乎就有这毛病,没想到这一富贵的习惯也被他传染上了。不过最近他已经改了说谎的习惯了,确切地说,他的遮掩的本事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他会避重就轻,他保证,他所说的都是真的,但不是所有的真的都说出来。这就是技巧。因为说谎是件很麻烦的事。老婆曾讽刺他,“每次记得把自己的谎言写在记事本上,隔两天翻看一下,免得谎话多了自己也记不得。”他也头疼,为保持前后一致着实费劲。最讨厌的是,谎言原本应该是关键时刻才用的,说得溜了,就习惯成自然了,连一些可有可无的事也随口抹上蜜。这不是好习惯,会令他的信誉度由AAA降至AB.自从跳出那个蠢笨的怪圈以后,他觉得轻松多了。选择性语言比信口开河要方便得多。
他抬起头来,冲身下扭曲如蛇的她眯眼一笑,说,“知道我最讨厌什么食物吗?”
她正在兴头上,愣了一愣,说:“蛋糕?”
他说:“错。方便面。又叫速食面。另外就是肯德基,麦当劳。这些食物只能起到果腹的作用,失去作为美食的享受作用。我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吃我老婆做的饭,经过长时间烹调的、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他坐起身来,将她也扶起,从地板上捞过凌乱的内衣,给她套上,从背后系上扣,拍了拍她的背,扶着她的肩膀说了一声:“对不起。”
她如坠雾里不知所措。好在也算经过大风大浪,她轻轻笑了一声,说,“别抱歉呀,我也喜欢吃家常菜。只是真饿了,才来者不拒的。”当着他的面,她款款套上所有的衣服,冲他眯眼一笑,眼如弯月:“好男人,不多了。”
他也收拾停当,拉着她的手说,“我送送你,太晚了。”
她大笑,说:“你还真不做作,好事不成情谊在嘛!不那什么了,就不能留我睡一宿?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也忍心赶我走?”
他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说:“还是送送你吧,与野兽同眠不安全。”就势做了个张牙舞爪的表情。
她笑着说:“我们俩到底谁是野兽?”
她拾起地上的鞋子,提在手中冲他一挥说:“都不必客套了,我自己可以走。你别跟着我了,免得打扰我下一次艳遇。白白。”说完光着脚走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