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脚很纤细,皮肤很白。当时应该吻下。他有点后悔。
待她走后,他如特工般仔细收拾家里
你撒谎时候,眼里都会放出真诚光芒。还有你小动作——你撒谎就揉搓大拇指。”为此,他特地照着镜子纠正这该死恶习。依稀记得电影《赌神》里周润发演老千似乎就有这毛病,没想到这富贵习惯也被他传染上。不过最近他已经改说谎习惯,确切地说,他遮掩本事又步入个新台阶。他会避重就轻,他保证,他所说都是真,但不是所有真都说出来。这就是技巧。因为说谎是件很麻烦事。老婆曾讽刺他,“每次记得把自己谎言写在记事本上,隔两天翻看下,免得谎话多自己也记不得。”他也头疼,为保持前后致着实费劲。最讨厌是,谎言原本应该是关键时刻才用,说得溜,就习惯成自然,连些可有可无事也随口抹上蜜。这不是好习惯,会令他信誉度由AAA降至AB.自从跳出那个蠢笨怪圈以后,他觉得轻松多。选择性语言比信口开河要方便得多。
他抬起头来,冲身下扭曲如蛇她眯眼笑,说,“知道最讨厌什食物吗?”
她正在兴头上,愣愣,说:“蛋糕?”
他说:“错。方便面。又叫速食面。另外就是肯德基,麦当劳。这些食物只能起到果腹作用,失去作为美食享受作用。想下,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吃老婆做饭,经过长时间烹调、色香味俱全家常菜。”他坐起身来,将她也扶起,从地板上捞过凌乱内衣,给她套上,从背后系上扣,拍拍她背,扶着她肩膀说声:“对不起。”
她如坠雾里不知所措。好在也算经过大风大浪,她轻轻笑声,说,“别抱歉呀,也喜欢吃家常菜。只是真饿,才来者不拒。”当着他面,她款款套上所有衣服,冲他眯眼笑,眼如弯月:“好男人,不多。”
他也收拾停当,拉着她手说,“送送你,太晚。”
她大笑,说:“你还真不做作,好事不成情谊在嘛!不那什,就不能留睡宿?这都什时候,你也忍心赶走?”
他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说:“还是送送你吧,与野兽同眠不安全。”就势做个张牙舞爪表情。
她笑着说:“们俩到底谁是野兽?”
她拾起地上鞋子,提在手中冲他挥说:“都不必客套,自己可以走。你别跟着,免得打扰下次艳遇。白白。”说完光着脚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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