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情况。然而,z.府拒绝将全女性候选名单扩展到地方或市长选举,其理由居然是“证据基础尚不完善”。[27]考虑到他们也拒绝妇女与平等委员会提出各政党收集和公布候选人多元化数据这个最基本建议(理由是“这样做会造成监管负担”),他们立场令希望看到种不那偏向男性m;主形式在英国立足人深受打击。
妇女与平等委员会报告中3项建议涉及实施女性配额制,遭到拒绝不足为奇:英国z.府历来反对这种措施,认为它是反m;主。但来自世界各地证据表明,政治上性别配额不会导致无能女性大举进攻政坛。[28]事实上,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关于工作场所女性配额研究致,关于政坛性别配额研究发现,这种措施至少“在总体上提高政治阶级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性别配额不过是对隐藏男性偏见种纠正,而现行制度才是反m;主。
个国家可以采用何种形式配额,取决于其实行选举制度。在英国650个选区中,每个选区都有名下议院议员。议员选举时使用简单多数制,即得票最多候选人进入议会。由于每个选区只有名候选人,因此在简单多数制下,全女性候选名单实际上是唯可行纠正男性偏见方法。
瑞典使用是政党名单制。在这个制度下,每个选区都由组按比例代表制分配议员作为代表。每个政党为每个选区列出候选人名单,按候选人优先顺序排列。个政党得到选票越多,从名单中选出代表该选区候选人就越多。候选人排名越低,其赢得席位可能性就越小。
1971年,瑞典国会议员中只有14%是女性。[29]社会m;主党决定尝试缩小这种差距,于1972年率先建议各选区应该将“更多女性”列入选举名单。[30]到1978年,又发展为建议名单反映女性党员比例,再到1987年,具体提出40%最低目标。这些措施都没有对女议员当选人数产生显著影响:你可以列出个50%是女性名单,但如果所有女性都排在最下面,她们就不太可能赢得席位。
所以在1993年,社会m;主党引入所谓“拉链式”配额。必须提出两份名单:份是男性候选人,份是女性候选人。然后,两份名单被“拉”在起,就得到个男性候选人和女性候选人交替出现名单。在随后1994年选举中,女性代表人数上升8%,[31]而且从那以后从未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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