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得自己动手?
的确,我曾在“桶川事件”中锁定凶手,向警方提供了情报。二〇〇六年,静冈县滨松市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我跋涉一万八千公里追踪凶手,最后在巴西的乡下发现了他并立即告知静冈县警察局。第二年,凶手以“代理处罚”的形式被判监禁三十四年。
可不论如何,我只是个记者,如果警方放任真凶不管,将其危险性报道出来才是我的本职工作。
事到如今,我也该坦白了。
我已经锁定了一个疑似“鲁邦”的男人。
追踪
松本女士的素描
绝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我寄希望于警方与检方,却迟迟不见他们有所行动。
东京高等法院的矢村宏审判长认为,将菅家认定为罪犯的判决存在合理的疑点,决定开启再审。在日本,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重案中,共有五起通过再审宣判无罪。上一次再审是“岛田事件”。因此,对警方与检方而言,当务之急是如何应对再审。
如前文所述,开始调查这个案子的第二周,我整理出一个黑色文件夹,文件夹的内容指向一个男人。那时“北关东连环杀童案”的采访工作还未开始,我并不知道他就是现在的“鲁邦”。案子的采访工作开始后,我也在暗中调查这个男人,越查越让我深信不疑。
我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冤案报道,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天理难容的凶手。“冤案报道”与“追踪真凶”对我而言是一体两面,都关系到被害人与被害人家属。
“真的太麻烦你们了……”
菅家出狱那天,他一边吃着金枪鱼刺身,一边冲我道歉——他得知了日本电视台之前为他做的那些报道。面对这样的菅家,我说出了内心真实的想法:“不,不是这样的。你要是关在监狱里,案情就不合逻辑了,所以我必须把你排除出去。”
“啊?”菅家听了十分诧异,可我是认真的。无论如何我都得请菅家“让开”。在这辆搭载凶手的车上,如果菅家不下
栃木县警察局本部部长石川正一郎代表警局正式向菅家道歉:“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倍受煎熬,我们向您郑重道歉。”
部长说完,低头鞠躬,还表示有警察已经主动退还了当初因破案获得的奖章。
可他与当时的案件并无瓜葛。对他来说,这是任期内从天而降的麻烦,他不得不负责。至于那些获得奖章的警察们,更不会因此从现在的高位上退下来。
而比这些更重要的是,该拿真凶怎么办。
我有些焦躁不安。我完全没有得到警方采取行动的消息,听到的都是“足利事件”完结的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