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间坚持否认自己与案件有关,可法院依然下达了死刑判决。高等法院判决书中对DNA型鉴定一事如此写道:“依据最高法院的判例,MCT118法的DNA型鉴定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证据效力。”所谓最高法院的判例,就是“足利事件”中的“最高法院平成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决定”。
也就是说,一旦在“足利事件”的再审中承认科警研的错误,便意味着最高法院的判例被推翻,“饭塚事件”很可能被曝光在大众面前,成为动摇日本死刑制度及司法系统的一大事件。届时法务省恐怕会陷入大麻烦。
所以我才说,我若是日本司法人员,绝对不想与它有任何瓜葛。
森大臣应该只是按照z.府办公的常规流程签署了《死刑执行命令书》。但按照《日本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七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死刑的执行命
以说是日本司法界的禁忌。我若是日本司法人员,绝对不想与它有任何瓜葛。
那就是发生在福冈县的“饭塚事件”。
一名男子因涉嫌杀害两个女孩被逮捕,关键证据之一就是科警研的DNA型鉴定结果。这名男子在被捕前后一直否认有犯罪行为,可依然被判有罪,执行了死刑。审判中被采纳为证据的DNA型鉴定,用的正是令菅家蒙冤入狱的MCT118法,连鉴定人也是同一批人。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即关于“足利事件”有望实施DNA型再鉴定的新闻播出十几天后,我接到一位资深记者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语气沉重地告诉我:“你一直关注的久间三千年,今天被执行死刑了……”
我瞬时觉得天旋地转,双脚像被钉死一般无法动弹。
“足利事件”的再鉴定结果出炉、人们对MCT118法产生怀疑,是在久间三千年被执行死刑的六个月之后。
为何不能等到菅家DNA型再鉴定的结果出来后再行刑呢?
法务大臣森英介是在行刑的四天前下达死刑命令的。行刑后,森大臣在记者见面会上做出说明:“出于残忍的动机,被告犯下了杀人罪,对被害人及其亲属而言,罪大恶极。鉴于以上事实,慎重研究后我下令执行死刑。”
案件发生在一九九二年二月,人们在深山中发现两个七岁女孩的尸体,两年后,福冈县警方逮捕了五十六岁的久间三千年。现场采集的血液通过DNA型鉴定,证实与久间一致。
实施鉴定的正是科警研的主任研究官S女士与K技术官。鉴定手法是凝胶与123bpladderMarker组合的电泳法,与“足利事件”的鉴定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