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意识形态则令人狂热。意识形态是什么?我们之前也讲到过,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翻译软件,把一个混乱的、无序的世界“翻译”成一个有意义的世界。很少有普通人愿意去作恶,但是,如果有一种意识形态把恶“翻译”成善,或把“主动的大恶”翻译成“不得已的小恶”,那愿意作恶的人就不但乌泱乌泱的,而且慷慨激昂了。
纳粹主义,就是这样一种翻译软件。我们今天可能觉得,纳粹的种族淘汰论简直愚不可及,德国人怎么会接受如此荒诞的意识形态?但是,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纳粹主义并非完全不可思议。19世纪末20世纪初,达尔文主义思潮盛行全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当时很多人认为,这一弱肉强食的法则,不但适用于动物界,也适用于人类,不但适用于个体,也适用于国族。
因此,从一开始,纳粹主义就是以“生物进步主义”的面目出现的。它宣称,其宗旨是要将人类最“优秀”的基因,也就是所谓雅利安人基因,发扬光大,而“劣等民族”,比如犹太人,则应当从人类的基因库中被抹去。阅读纳粹德国史就会知道,他们消灭的不仅仅是犹太人,还有一系列配套的“生物进步主义”措施,比如,对老弱病残实行安乐死工程,绝育工程,消灭精神病人,消灭吉卜赛人,各种优生学措施,等等。
我以前读《纳粹医生》这本书,有一个细节印象深刻。作者说,在整个德国纳粹史上,尽管杀人无数,官方文件上却从来没有出现过“杀死”(kill)这个词,永远都是“清除”“驱逐”“净化”乃至“最后方案”等正面或中性词汇。也就是说,纳粹从来避免以屠杀者的身份出现,他们试图以“拯救者”的面目出现,以“科学理性”的面目出现,以“进步推动者”的面目出现。用党卫军首领希姆莱的话来说:“国家社会主义不过是应用生物学而已。”
因此,当时很多普通德国人,正是通过这种“生物进步主义”的意识形态看待纳粹之恶,而通过这个“翻译软件”看到的恶,就不再是恶了,是为了迎接美好明天进行的“大扫除”。艾希曼之所以如此热情洋溢地投入到反犹工作中,也正是因为接受了这样一种世界观。在20世纪50年代的访谈中,他明确表示:“在完全理解《凡尔赛条约》的耻辱之前,我已经是国家社会主义的信奉者了。很大程度上,国家社会主义就是超级民族主义。”他甚至表示,他是康德的信徒,不过,他说,“苏格拉底式的智慧,应该臣服于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