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从而导致其对g,m的忠诚。蒂利将精细的历史叙事和个案对比与宏观的结构分析及中观的局势分析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风格与马克思把阶级分析和国家自主性问题嵌入在对波拿巴复辟过程的分析中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说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开创了事件社会学分析范式,那么蒂利的这部著作就开创了微观比较历史分析范式。
第三个典型例子来自福柯。福柯展示了当代西方社会学中与美国主流学界风格迥异的历史社会学思路。在福柯对所谓“古典时期”振聋发聩的危机诊断中,其分析的入手点几乎都是被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共同无视的各种小事件:从中世纪结束时麻风病的消失到18世纪精神病院的诞生,从1757年达米尔在断头台的公开受刑到1840年梅特莱农场作为第一所真正的监狱的诞生,从1701年图扎尔被送入比凯特城堡到1707年米朗被送入夏朗德医院,从17世纪教士关于禁欲和道德禁忌的手册到19世纪《我的隐秘生活》的匿名出版(福柯2001a;2003a;2003b;2005)。福柯著述的最大魅力在于将尼采式的理论洞察力与谱系学风格的经验感受力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将他关于西方现代性、权力/知识、治理术等理论奠基在对若干关键历史事件的细节捕捉上。在他最重要的著作《规训与惩罚》一开篇,没有任何理论分析,仅仅直接采用了1757年达米安公开被处决的新闻报道与1837年巴黎少年犯监管所的作息时间表,前后两相对照,就已然传达出了惩罚体制巨大的风格变化。我称之为:“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当然,在《规训与惩罚》中并非只有叙事,叙事与分析是穿插进行的;它所涉及的也不只是一两个完整的事件过程分析,而是在监狱诞生过程中若干事件过程的分析。但值得注意的是,事件对福柯的理论分析来说绝不是零星的、信手拈来的例证,这些所谓“特殊性”的事件与他做的“一般性”分析是水乳交融的,紧贴在“关系/事件”的表面,而不是由表及里、由事入理的深浅关系。正如福柯自己所说的:“效果史颠倒了通常在一个事件的爆发与连续性的必然性两者之间确立的关系。整个历史学(神学的或理性主义的)的传统都倾向于把独特事件化入一个理念的连续性之中,化入一个目的论运动或一个自然的链条中。然而,‘效果’史是从事件最独特、最鲜明的地方使事件显现出来。因此,事件就不是一次决定、一项条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