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救下他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他还是没有什表示。
阮阮笑起来:“那就这决定啦。”她端起瓷碗,与他碰碰:“十二,祝贺你痊愈。还有,欢迎你来到暮云镇。”
然后,她仰头,竟然口气就喝掉那大半碗米酒。
傅西洲端着碗,愣愣地看着她。这多天来,这是他第次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女孩子,她穿着件很宽松海魂衫T恤,牛仔短裤,人字拖,齐肩发随意扎成个马尾巴,露出光洁额头。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唯有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清澈,望着你笑时,仿佛无数星辰落入其间。
道打眼疤痕。
“哇哦,留疤呀!”阮阮伸手轻轻戳戳他疤痕,“不过没关系,脸依旧很好看呢!”她把他当小孩子般安慰。
他却触电似拨开她手,似乎很不习惯别人碰触。
阮阮笑笑,转身悄悄问朱医生:“他失忆症是不是不会好啦?”
朱医生说:“不定,失忆症这种病,至今在医学上也是个谜团,也许辈子,也许过几天忽然就好。”
很多年后,傅西洲总想起这个夏日正午,他们坐在郁郁葱葱葡萄架下,细碎光影从树叶间漏下来,那个眉眼弯弯女孩,豪情地干完碗酒,红晕慢慢染上她双颊,映衬得她眼眸愈加清亮。可是他,却在后来,让这双他见过最清澈明媚眼睛,染上那多那多哀愁。
自从帮他取名字,阮阮就很喜欢喊他,哪怕他总是沉默以对,她也毫不介意。
“十二,中午们是吃茄子呢还是丝瓜呀?”
“十二,你看你看,这花长得多好呀!”
那天风母带着风声去医院复查,虽然只有两个人在家吃饭,但为庆祝他伤口终于拆线,阮阮做很丰盛午餐,土豆牛腩汤、鸡汁萝卜、红烧排骨以及素炒西兰花。还特意拿出风母自己酿米酒。她将米酒倒入粗陶碗里,满满大碗,醇香怡人。她忍不住低头,深深嗅着酒香,脸陶醉样子。
阮阮端起碗,又将另碗酒送到正沉默地看着她傅西洲手中,“哎,这个酒哦,真很香很醇,也不醉人。你喝下试试看。”
他接过,看着碗中有点儿浑浊液体,眉毛轻轻蹙起。
“哎,等下!”阮阮放下碗,“你看,你不记得自己叫什名字,们也不能直‘哎哎哎’地喊你是不是。如果你不介意话,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
见他不语,阮阮赶紧说:“沉默就表示默认喽!嗯,想想啊……十二……十二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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