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品后,他就恢复自由身。他想向薮内和张道别,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但两人都待他不错,他很感谢他们,但修已经不被允许靠近拘留房。
离开警署,外头空气分外新鲜。短短几个小时以前,他还铐着手铐,系着腰绳,被牵着四处走,现在想来简直就像场梦。
修沉浸在被解放自由中,走在夜晚路上。看看手机,政树和雄介都在语音邮箱留言。政树先说是听雄介说,然后要修被释放后打给他。雄介还是样,用胆怯声音反复问着:“你没事吧?”但修不想打给他们。两人嘴上说得像在担心他,却透露出隐藏不住好奇。关键时刻点用处都没有,事到如今,就算他们担心也没用。
穿过新宿高架桥,就看到歌舞伎町霓虹灯。
修在回程车上听警察说,缓起诉处分是如果被起诉,就足以判决有罪,但酌情而不予起诉——换句话说,这回他是被睁只眼、闭只眼地放过。犯罪却获得原谅,理当心存感谢吧!被警方逮捕,关进拘留所,获得番宝贵社会经验,或许也还不错。然而,随着对被释放欢喜情绪平静下来,修内心顿时乌云密布。即使犯罪是事实,但拘留所生活也太屈辱。
不懂法律人就活该吃苦吗?无家可归,没有工作,提个纸袋在街上游荡,他碍到谁?如果自己很有钱,穿着打扮看就是个阔少,或许警察根本不会找他茬。即使被抓,因为在社会上有身份地位,也会有人愿意当保证人吧!
“可恶!”修走在歌舞伎町,没有对象地怒骂着。
无处发泄不甘情绪让他眼眶发热,忽然间,他好像明白薮内说“无知就是罪”。大学时候,修任性地认定自己就是无知。他觉得自己还年轻,不谙世事是理所当然,只要上年纪,自然就会学到,或是自然会有人教他。然而,无论是找工作或做兼职,没有知识就会被对方耍着玩。之前修就因此吃足苦头,这回又因为缺乏法律常识而被关进拘留所,他已经受够这种事。为不再受害,只能自己学习知识。
皮夹里有做临床试验兼职赚到二十万元。兼职刚结束时,他本来想找晴香约会,或是请政树和雄介吃顿饭,但现在已经不想。过去,他对钱直不怎执着,但是现在他知道,没有钱什事都做不,周围人也会瞧不起他。就像张说,没钱,就没有头。这二十万元全花在自己身上吧!用这笔钱当本钱,出人头地吧!这想,斗志猛然涌上来。
“要让那些人对刮目相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