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画得好吗?”问。
“你不知道自己多有趣。”克里斯蒂娜说。她肌肤在黑衣服衬托下显得柔美光亮。她喝点酒好像就充满叛逆举动,而且来得自然而然。她眼睛又大又漂亮,睫毛淡淡。“整个班上都没有会画。嗯,只有个。艾利克斯可能画得不错,但她不想画。你得心甘情愿放弃所有其他事情。”
“当然。”
“说是真,”她告诉,“你认识艾利克斯吗?”
“不认识吧。”
“好吧,”他说,“记住,可告诉你。”
“知道,亲爱。”她说。
可以看到外面那条黑黝黝河,像被捣过箔纸,还有惠特兰家那辆被孤单遗弃在街灯下褐色奔驰轿车,车头朝里,没有与路沿完全平行。克里斯蒂娜是个画家,或者更准确地说,本来会成为画家,如果不是第次婚姻缘故。因为结婚,她把画画完全丢在边。跟比利在起情况又不同。她又开始上各种班,可是……她叹口气。
“别这样,”比利安慰她说,“你现在画画比以往都好。你自己都亲口这样说过。”
“不知道,它们太理智,”她说,“所有生命力都突然从中消失。”
”比利说,“你知道,跟很多人聊过天。”
“他非常不起,”她对说,“相信。对艺术很痴狂。”
她已经喝很多酒,当然,这对她肝脏不好。她知道,可她睡不着觉。接着她会开始遭受可怕攻击,特别是因为她不睡觉。比利说这样才对:她应该好好休息。
们来到诺亚餐厅,就在河边,到那里就被欢乐呼喊声包围住。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来过这里——这是他们结婚前经常来地方。
“当时们已经在起睡。”克里斯蒂娜说。
“她很特别,”克里斯蒂娜说,“你会喜欢她。”
“没有,还不至于。”
“你不是画家,”她说,然后又望着,“借下你手绢。”
刹那间担心她要哭,可她只是擤下鼻子。她直直地望着。她微笑总显得神秘莫测。
“告诉他,现在谁在你班里。”比利说。
伊莎贝尔。她经常带着自己卷毛狗光临,狗绳系在画架只腿上。她对自己作品态度非常严肃,从不拿来开玩笑。
比利瞥她眼。
这是个小饭店,普通得像某个姑妈住房子。楼上相对空旷些。他们把们安排在靠窗位置。克里斯蒂娜坚持要喝香槟。
“今天晚上很想喝。”
“当心,可人儿。”比利说。
她发出声傻气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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