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也不能用手写笔。”使用者只要用手指触碰屏幕,就可以打字。这意味着屏幕需要具备后来被称为“多点触控”(multi-touch)功能,可以同时处理多个输入信息。他问:“你们能不能帮做出个多点触控,而且是手感触控显示屏?”他团队花6个月左右,终于做出个虽然粗糙但可以使用原型机。
但关于多点触控开发过程,艾夫记忆中版本却与乔布斯不同。艾夫说,他设计团队当时已经在开发多点输入触控技术,用于苹果笔记本电脑MacBookPro触控板,他们也在试验如何将这项功能转移到电脑屏幕上。他们用台投影仪在墙上展示技术实现情境。艾夫告诉自己团队:“这将改变切。”但他行事谨慎,没有立刻将其拿给乔布斯看,特别是考虑到这项功能是他团队利用业余时间开发,他不想让他们积极性受到打击。艾夫回忆说:“史蒂夫喜欢迅速下定论,所以不会当着别人面给他展示,因为他可能会说‘烂得像坨屎’,然后就扼杀这个创意。觉得创意都是碰即碎,所以在酝酿阶段,必须温柔对待。意识到,如果他否定这个想法,那就太让人难过,因为知道这个功能实在是意义重大。”
于是,艾夫在自己会议室里单独将其展示给乔布斯看,因为艾夫知道如果没有外人在场,乔布斯就不会急于做出判断。幸运是,乔布斯非常喜欢它,还惊叹道:“这就是未来!”
事实上,这个创意确很棒,乔布斯意识到,它可以用于解决手机界面设计问题。当时,手机项目对苹果至关重要,于是乔布斯决定暂停平板电脑开发,把多点触控界面优先应用于手机大小屏幕上。他回忆说:“知道,如果多点触控技术能用在手机上,们定能再回过头来将它用在平板电脑上。”
乔布斯把法德尔、鲁宾斯坦和席勒叫到设计室会议室,召开秘密会议。艾夫向他们演示多点触控技术。法德尔情不自禁地“哇”声。每个人都非常喜欢这项技术,但是他们不确定能否将它在手机上应用。他们决定双轨并行:边开发使用iPod滚轮手机,项目代号为P1;边开发使用多点触控屏幕手机,项目代号为P2。
当时,特拉华州家名叫FingerWorks小公司已经在生产系列多点触控板。这家公司创始人是特拉华大学学者约翰·埃利亚斯(JohnElias)和韦恩·韦斯特曼(WayneWe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