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章(2 / 20)

茅舍里长大。朱利叶斯有两个兄弟和三个姐妹。1870年,本杰明两个表兄弟西格蒙德·罗斯费尔德和所罗门·罗斯费尔德通过结婚移民纽约,几年后他们与另个亲戚J.H.施特恩起开办家进口男士西服衬里小公司。那时纽约成衣市场方兴未艾,公司业务蒸蒸日上。19世纪80年代末,罗斯费尔德兄弟捎信儿给本杰明·奥本海默说他儿子们在这里也有赚钱机会。

1888年春,朱利叶斯到达纽约,比他哥哥埃米尔晚几年。这个身材高挑纤细、局促不安年轻人被安排在公司仓库里整理成卷布料。尽管他加入公司时没有分文投资,也不会说英语,但他决心要出人头地。因为他对布料色彩独具慧眼,他逐渐被公认为全纽约最懂“布料”内行之。埃米尔和朱利叶斯安然度过1893年经济衰退,到世纪之交,朱利叶斯成罗斯费尔德-施特恩公司正式合伙人。他衣着也体现出这种变化,他总是穿着件白色高领衬衫和套深色西装,佩戴条花色保守领带,而且他举止就像他衣着样无懈可击。在大家眼中,朱利叶斯是个非常讨人喜爱年轻人。他未婚妻曾在1903年写道:“你总能让别人对你充满信心,因为你优秀至极。”到30岁时,朱利叶斯英语已经相当流利,虽然完全是自学,但他还是广泛阅读美国和欧洲历史。作为名艺术爱好者,他会在周末空闲时间徜徉于纽约众多艺术画廊。

也许就是在这样个场合,他被介绍给年轻画家埃拉·弗里德曼。她是个精致美丽女孩,她有头深褐色秀发、精雕细琢五官、双顾盼生辉灰蓝色眼睛和长长黑色睫毛。埃拉身材苗条,但是右手先天畸形。为掩饰这种畸形,埃拉总是穿着长袖衣服,戴副麂皮手套,她右手手套里有个简陋假肢装置,有根弹簧连接在个人造拇指上。朱利叶斯爱上埃拉。弗里德曼家族有巴伐利亚犹太人血统,他们于19世纪40年代定居于巴尔摩。埃拉出生于1869年。家族位朋友曾经这样描述她:“她是位温柔、精致、苗条、高挑、长着蓝眼睛姑娘,她相当敏感,极有礼貌。她总是想着如何让别人感到满意或愉快。”20多岁时,她在巴黎花年时间研究早期印象派画家。回国后,她在巴纳德学院教艺术。遇到朱利叶斯时,埃拉已经是名小有成就画家,她有自己学生,还在纽约栋公寓顶楼开设间私人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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