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显然解他社会关系和他左翼思想,但他们还是批准他安全许可。他们愿意冒这个险,是因为他有特殊才能,而他直工作表现出色。现在,工作已经完成,们被要求调查他,调查内容几乎还是同样污点记录。他工作认真投入,不辞辛苦。听证委员会没有发现任何迹象表明奥本海默博士是
决否认曾为让局长对听证委员会施加影响,鼓动他和委员会会晤……也否认曾经告诉亨里奇,认为‘这个问题极其紧迫’,如果委员会不与胡佛先生讨论,可能会做出有利于奥本海默决定。”但是联邦调查局记录清二楚,罗布是在撒谎。
颇具讽刺意味是,格雷认为埃文斯意见书写得十分糟糕,于是要求罗布代其重写。“不想让埃文斯博士意见显得站不住脚,”罗布解释道,“如果那样话,他看起来就像是听证委员会里安插摆设,你明白意思吗?那就好像们把个傻瓜弄到委员会里。”
5月23日,听证委员会做出正式裁决,委员会以二比投票结果认定奥本海默虽然是位忠诚公民,但仍属于危险分子。因此,主席格雷和委员会成员摩根建议不恢复奥本海默安全许可。格雷和摩根写道:
们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量:
1.们发现,奥本海默博士贯表现和交友反映出他严重漠视安保系统要求。
2.们发现他容易受人影响,这可能对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3.们认为他在氢弹计划中表现令人不安,这让人怀疑,如果他以后参与z.府事务时继续采用他在z.府国防项目上态度,这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利益。
4.们遗憾地认为,奥本海默博士在此次听证会上给出证词中有几处不够坦诚。
他们逻辑其实经不起推敲,他们没有指控奥本海默违反任何法律,甚至任何安全规定,他社会交往却成某种欲加之罪证据。在他们眼中,他故意蔑视安全机构,这才是最应受到谴责事情。格雷和摩根写到多数委员认为:“对朋友忠诚是最高尚品质之。然而,对朋友忠诚如果高于对国家和安保系统理应承担义务,那显然不符合安全利益。”于是,过度看重友谊也成奥本海默罪过之。
同时,埃文斯提出异议,他毫不含糊、直截当地批评委员会其他成员裁决。“当奥本海默博士在1947年获批安全许可时,原子能委员会已经掌握大部分污点记录。”埃文斯在他意见书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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