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根有些困惑地看看。
“个朋友。”说。
“既然是这样,您尽管说。”
坎德拉利亚走到他身边,边说话边假装帮他掸掸外套。
“你给小心点儿,小伙子,这丫头过去已经吃过不少苦头。你别以为你是个有钱外国人就可以打她主意,让她再死去活来地受茬罪。要是哪天你敢犯浑欺负她,只要动她根汗毛,那表兄可不是吃素,们会找人来教训你。你就等着哪天晚上上街时候被人用大刀砍吧,把你现在好端端那半边皮囊也给你揍开花,给你做些记号,让你
饰可戴,全身上下装饰就是在肩头别朵烟草色布花,跟脚上那双鞋跟髙得令人头晕鞋上下呼应,这是摩尔人社区里个鞋匠给做。瑞梅把头发梳成个蓬松优雅发髻,跟菲利克斯为化自然妆容搭配在起显得格外优雅。菲利克斯虽然毫无经验,但是他作品令人惊讶:眼睛神釆飞扬,双唇润泽饱满,完全遮盖脸上疲惫。
大家帮着穿上衣服,穿上鞋,重新整理下发型和口红。几乎都没有时间照镜子,收拾好就跑出房间,踮着脚尖匆匆忙忙地往外跑。走到门口时停住,装出副从容样子走进客厅。马库斯•洛根背对着,正在阳台上往下看街道。听到踩在地砖上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距离们上次见面已经九天,他初到时身上累累伤痕已经好得差不多。这天他穿身深色西服,左手插兜,现在已经不需要绷带。脸上除些浅浅疤痕,也几乎看不出来前段时间曾经伤到血肉模糊。他皮肤在摩洛哥阳光炙烤下已经变成古铜色,跟身上那件尘不染白衬衫形成鲜明对比。他现在很容易就能站住,宽阔肩膀,笔挺腰身。看到他笑,这次他不用再费劲就可以完全展开笑颜。
“们‘裙带领袖’今天晚上见到你以后,肯定不愿意再回布尔格斯。”他用句含蓄赞美作为开场白。
也想找些跟他样有创意话来回答,但是身后有人抢着说:
“好个帅哥啊。”是躲在客厅门口菲利克斯粗声粗气声音。
使劲忍住笑。
“们走吧。”对洛根说。
他也没有机会立即回答。就在他要张口时候,个人像龙卷风样跑过来。
“等下,马库斯先生!”坎德拉利亚朝他挥挥手,“没别事,在你们出发之前,想给您个小小忠告,如果您允许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