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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王子与乞丐(3 / 4)

现在隆庆很脏,蓬头

起他注意,他注意力全部被酒店饭堂里传来香味所吸引住,只可惜很明显他不像那些老乞丐般有独门乞讨决窍,身上那件在寒风里还泛着酸臭味外套和比城门绳还要纠结脏乱头发,让他根本无法进入那些地方。

连续三家酒家直接把他赶出来,尤其是最后小二,更是毫不客气用棍子在他大腿上狠狠敲记,然后把他踹到街道中央。

那名瘦乞丐脸上满是污垢,根本看不出年龄,叉着腰,端着被摔更破碗,在街道中央对着酒家破口大骂,各种污言秽语比他身上泥土还要腥臭,直到小二拿着棍子冲出门来,他才狼狈逃窜而走,哪里能看出他原先身份和风度。

街巷那头,花痴陆晨迦牵着雪马,失魂落魄看着这幅画面,右手紧紧攥着缰绳,眼眶里微有晶莹湿意,却依然没有流泪,因为她还有希望。

从荒原回来路上,她已经梳洗过,换过干净衣裳,只是因为不健康脸色和瘦削身形,显得格外憔悴,愈发显得惹人怜,如果不是她身旁雪马看便知道是名贵之物,不知道有多少城门卒或混江湖人物,会对她起歹意。

这几日她看着隆庆隐姓埋名回到燕国都城,看着他流浪于街头巷尾,俗世最底层,看着他被酒家小二拿棍棒招呼,看着他挣扎求存,好几次忍不住想要上前,却是不敢,因为自荒原归来路途上,隆庆见到人烟之后便不再向她讨要食物,每当她想帮忙时候,他便会疯狂般凄厉吼叫,甚至会拿起手边能摸到切事物向她砸去,无论是石头还是泥巴,除那只用来乞讨破碗。

陆晨迦很悲伤,她悲伤在于隆庆现在处境,在于隆庆驱赶自己,更在于她发现隆庆只能像顽童或真正乞丐那样用石头和泥巴来砸自己,每每想到隆庆也会认识到这种现实,敏感而骄傲他该是怎样痛苦和难受?

变成乞丐隆庆皇子,傍晚时分终于从个妇人篮中半讨半抢到半只被冻到硬梆梆馒头,他得意洋洋地把馒头塞进怀里,想念着住处藏着那半瓮白菜梆子汤,哼着早年在西陵天谕院同窗处听过艳曲,趿着破鞋便出城。

城外有道观,隆庆皇子过道观而不入,甚至看都没有看道观眼,要知道换作以往,若道观知晓隆庆皇子在外,必然会清空全观,洒水铺道,像迎祖宗般把他迎进去,然而数日前那名小道僮得知他想在道观借宿时,眼神却是那样鄙夷。

所以隆庆没有住道观,他住在城外间废弃佛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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