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布雷加斯?”上尉问,看上去有些犹豫。
“就是
这里是地盘!地盘就有规矩,本来不介意你在眼皮子底下赚点小钱,可是你现在接这笔生意过线!不喜欢麻烦,更不喜欢有人在面前耍小聪明,所以,你得死,而且不会让你好死。”
罗伯森未曾料到上尉竟然要说是这样番话,腾下跳起来,低声地咆哮着:“你想杀,就凭你?好吧,虽然对黑鬼没兴趣,可是也不在乎多切你几刀……你!”
上尉不知从哪里掏出两把手枪,两把老式双管手枪。看枪身上繁复花纹和精细雕刻,如果单纯以古董角度来看,肯定价值不菲。问题是,在这个到处是土著和食人灌木森林里,上尉怎敢带枪!这就好比在黑夜中点起枝火把那样耀眼。
不管罗伯森如何惊奇,上尉手里有枪就是事实,他本来只觉得拼刀和肉搏话能够比上尉强点,但是用匕首无论如何也比不过手枪,这也是事实。暗黑龙骑上尉,枪法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罗伯森声怪叫,反身向侧后方跃出,只要个落地,他就能闪到树后去。然而上尉反应和枪法再次出乎他意料,砰砰砰砰,沉闷粗犷枪声几乎连成片,大蓬密密麻麻铅砂扑天盖地般罩住空中罗伯森。疯狗声号叫,扑通声栽倒在地上。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是才撑起上半身,上尉重新装好子弹手枪又指住他,枪口火花闪,数以百计铅砂再次钻进疯狗身体。
疯狗声闷哼,应声栽倒在地。他勉强翻个身,想要再爬起来,又是声枪响,他身体里再多几百颗铅砂!
卡嚓,上尉在手枪里又添上两颗子弹,狞笑着蹲下来,枪口指向疯狗屁股。
“不!不要杀!雇是法布雷加斯家族人,杀话,你会有大麻烦!法布雷加斯绝不会放过你!”在剧痛和死亡阴影笼罩下,罗伯森意志崩溃,有些语无伦次地叫起来。几十年来,直是他在虐杀别人,何尝离死亡如此接近过?而且毫无还手之力,被打倒得不明不白。
或许越是变态、越是喜欢虐杀人,本心深处就越是怕死。罗伯森从来没有觉得活着是如此重要,重要到可以让他抛弃本来就没多少尊严,象条狗样边乞怜,边威胁着。
现在,哪怕罗伯森有万个理由看不起老式双管手枪威力,在不到十公分距离上,这件古董完全可以轰烂他屁股。而且,看起来,上尉很有扣动扳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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