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
陈二狗微笑道,脸看似小人得志肤浅神情,完全是复制张胜利幼稚笑容。似乎对他这个被她视作文不值小人物心目中,能见到
致问道:“蒙虫,这年轻人是个练家子?”
“凑合。刚才大意。”
光头男平淡道,再度出人意料,他嗓子不沙哑粗糙,如果不看他体型,指不定就有人误认为说这话人是个十五六岁小女孩,说话就像苏州评弹。近乎自负胸有成竹若非装腔作势,便是来源于自身强大实力,口正宗软糯苏州话光头男向前踏出步,他敢保证只要这个狡猾家伙转身向门口逃窜,他就能拍碎脊柱骨,不过他没打算下杀手,个开始便苦心经营弱者形象然后伺机出击小家伙,他不舍得口气玩死。
“们有仇?”陈二狗问个自己也觉得挺尴尬问题,但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蒙虫嘴角扬起个弧度,依然精致,如那头莲花,勾勒笔画都极具心思,配合他粗犷体态容貌,无疑是巨大反差。
“没。”
女人那只雪嫩纤柔手腕轻微摇晃,被红绳牵引朴雅酒壶也在空中晃动,带出个能蛊惑人心轨迹,“听你口音,应该是东北人,如果还是农村哪个旮旯走到上海山里人,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两三米长棕黑锦蛇,你觉得它吞食野鸡山跳,是为什?”
“填饱肚子,好繁育后代。”陈二狗毫不犹豫道,他是农村人,农村个裤裆里带把牲口最大责任便是传宗接代,顺着这思维自然把畜生生存视作繁殖本能。
这个答案显然与女人初衷是偏离不少,他和她要是有共同语言才是怪事,因为本莫名其妙日记闯入这房子女人从藤椅上站起身,背对着窗口望向陈二狗,如果仅就相貌而言,那是张只能算作动人脸庞,没到颠倒众生令人惊为天人地步,但总有种女人,强大到让陈二狗忽略容颜,只记住气质,第个是他娘,第二个是曹蒹葭,第三个便是这位拎着个酒壶、脚上穿着双白底红牡丹漂亮布鞋陌生女人。
她瞥眼陈二狗,似乎没发现能够让她看第二眼特质,便转身望向窗外街道,道:“说弄瞎你眼睛,是真,不过那是前两分钟事情。你叫陈二狗,知道,孙大爷教你下象棋,这点跟你样,都是那老人手把手领进门。不过估计你脑子,这辈子是下不赢,孙大爷也真是,挑谁不好,挑你这个徒弟。对,你见过孙满弓否,估计没有,否则按他脾气,早把你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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