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好味道啊。
“王,王先生……?”
“哦,不好意思走神。如二小姐所说,过去也曾是普通人,借着非凡天资以及过人智慧终于成为绝世高手
心中涌起沧海桑田之感。
三分钟后,盆底见空,那旧日情怀也如海枯石烂,从心中退去。从口袋里掏出瓶口香糖,丢两片进嘴里,将饭菜余香洗掉,同时甩去最后丝惆怅。
做人,还是要向前看。
那边文家姐妹连开胃汤都没喝完,见餐桌上虎踞鲸吞过人英姿,纷纷反刍,将菜汤喷出来。
两人连忙又用餐巾擦拭,文大小姐脸颊绯红,暗自怒骂:“粗坯!”,文二小姐却凝视半晌,放下刀叉,问道:“王先生,你在成为雇佣兵前,是做什呢?”
”边说,边猛往盆里倒醋,片刻间股刺鼻酸味已经在餐厅里弥散开来。
大小姐又问:“这……莫非是菜里有毒?”
“莫名其妙,哪来毒?”
“既然没有毒,你加这多醋做什!?”
“喜欢,你管得着!?”
认真思考番,答复她:“作人。”
“……”文大小姐汤又喷。
莫非大小姐也不喜欢这汤?唉,这汤虽然色泽浓郁,却淡如白水,简直是笑死卖盐。
文二小姐却不介意,追问:“王先生,你难道就没有过普通人样生活吗?”
唔……这说来,在能力觉醒前,确有过段碌碌无为时光。直到从孤儿院被赶出去,自力更生后,才渐渐发现自己与众不同。不过成为雇佣兵却是很久很久之后事。期间经历虽说不上惊心动魄,却多少有些精彩之处……记忆闸门经打开,旧日种种便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嘴里嚼着口香糖霎时没味道,那股夹着醋酸五花肉香又次回荡在唇齿间。
说着,用筷子夹大块肉块,就着粉条菜汤道送入口中,原先种种美味已被醋酸覆盖地七七八八,呛人酸味让不由微皱起眉头,这滋味绝对比不上原先美妙。
但就是喜欢。
大学时候,最喜欢便是这物美价廉猪肉炖粉条,食堂大师傅手艺欠佳,便用醋去调,喜欢吃酸,将碗猪肉炖粉条用醋浸得只剩下酸咸两味,也就能入得口。嘿,这番滋味,贵族人家千金们又何尝理解得?
大学毕业后,风吟去天京市公安局,在母星流浪年,接着又去新界年,期间风餐露宿,各地野果山泉都吃过喝过,却再也没有尝过华夏家常菜滋味。
真是久违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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