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好多人都想抓住她。后来恺撒抓住她,那些人就都消失。没人想跟加图索少爷竞争,因为脑筋清楚人都不愿打场绝对不可能赢战争,所以诺诺就只能收到恺撒礼物。恺撒是个送礼狂魔,年365天,有1/3天数都能找出送礼理由来,比如初次见面纪念、表白日纪念、情人节圣诞节、按照危地马拉风俗男女应该互赠礼物定情“塔库鲁鲁节”……
而且恺撒绝非只懂送奢侈品土豪,虽然他偶尔也会拿出譬如全球限量仅件梵克雅宝胸针来,但更多是譬如颗雕花狼牙,那头狼是他自己在阿尔卑斯山南麓射杀;本书,书中有个跟诺诺相似角色,那本书是他自己写来练笔。
总之每件礼物都心意十足,唯问题是类似狼牙他好像也送过金色鸢尾花学院里其他女孩,反正头狼绝不只有颗牙……
不过区分还是有,送诺诺那颗上面刻着行拉丁文,“真爱永恒”之类意思,送给另外那妞上面刻着行《圣经》上训诫,人家姑娘原本以为跟他是暧昧男女关系,看礼物却觉得是教友之间相亲相爱,气得把高跟鞋鞋跟都给跺折。
在恺撒如此高大上礼物攻势下,只有两个人还坚持着给诺诺送生日礼物,个是她唯闺蜜苏茜,另个就是路明非。
诺诺当然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她可是那种听琴声都能听出乐手情绪小巫女,路明非再怎满嘴烂话,也没法完全藏好自己心事。但对诺诺来说这根本不叫事,喜欢过她人大概能坐满卡塞尔学院餐厅,路明非只是其中之。
对于男孩来说,爱上女孩太容易,只要对方足够漂亮,就能有千万个理由在见她第面情愫暗生。那些理由也许是她开朗活泼,也许是她博学恬静,也许是她不经意间流露寂寞,当然,这切都得以漂亮为前提。
而且多数男孩都会在还没长大时候懵懵懂懂地喜欢上个比自己大女孩,就像大学年级男生总觉得三年级师姐比同为新生小土妞们有魅力,因为师姐懂得打扮懂得把自己当作女人来看待,受伤过失落过,所以能不经意间风情万种。但等那些男生升入三年级,他们就会喜欢上年级师妹,因为师妹傻傻萌萌,而且总会变得风情万种。个在别人手里变得风情万种女孩,当然不如个女孩在自己手里变得风情万种。
所以诺诺想自己就是路明非生活里个过客,她当这个过客也好,至少她不会欺负那个笨蛋。
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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