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信看,只是冷笑,没有说什,这种故事太过平常,只是当事人愚蠢而已,他甚至不想追问到底真相是什,所以,打个哈欠,将窗帘拉开,顿时,月光撒进来。
走到窗前向下看,不远处有着花园,当然,现在是冬天,基本上没有什花开放着。
恩,这样日子,按部就班,还真有些无聊,方信如此想着。
按照现在情况下去,那在五年内,自己就可赚到相当多钱,爵位说不定可以爬到男爵位置——只要肯花费钱来买田产就是。
也幸亏这个时代,田产相对廉价,这是因为商业初步发达,而地产却没有足够开发缘故。
经相当普及,至少在贵族阶级中,那种骑士和贵族都不需要识字时代早已经过去。
当然,下人能识字,还非常罕见,所以,这个时代大部分需要知识行业,就由着贵族旁支和次子来担任。
翻阅着这名人,啊,还真算个名人——艾萨克!
据书上描写,艾萨克长着双深陷充满野性眼睛,有着浓密大络腮胡子。
二百年前,他出生于个骑士家族,当时,布里斯王国动荡不安,与作为宿敌雷西牙王国正处于长期交战状态。
至于魔法,五年内大概每年可晋升级,达到7级左右,而战士等级大概要停留在10级左右啊,这段时间,岛上不会发动任何事,只会向大陆暗中渗透——段相对和平日子。
这样想着,方信笑,就关上,然后睡去,他并不是神,并不知道,在远处布英城中,位老者已经到达城中,并且受到爵士招待。
这人,将打破方信目前生活,带来壮丽传奇。
十六年后,才十六岁他就进入军队,开始他生传奇生涯。
由于作战勇敢,很快,他就被所在王国第十团团长麦基弗任命为十人小队长,他忠心耿耿地跟随麦基弗转战两年。
后来在次战斗中,他杀死敌国骑士,这使他获得晋升,成为百人大队长,这次晋升,迅速为他军事生涯铺开道路。
在以后五年内,他屡建战功,迅速从个队长晋升为将军,并且统帅大军作战,个人实力不断强大,最后获得黄金骑士称号,成为王国最强战士和将领之,但是此人性格残忍,对贵族和议会无礼,而凡有俘虏全部杀死,甚至猜忌和杀死自己部下,在次战役中,他中陷阱,然后就被杀死。
事后,艾萨克身上总共发现有30处刀伤,而二十年后,国王追封他为王国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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