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女子也上打听过,黄龙三十四年,本省府试统秀才科举,却有着提前泄露考题之大案,先帝雷霆大怒,上下总共三十二名*员问罪,伯父只是稍有牵连,就抄家流放。”
听这话,方信再细致问问,略皱眉,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说不大,是因为他伯父到底是府中小吏,受到些牵连而已,不是核心,说不小,这等案子,般地方知府确不愿轻易脱籍,以免出格。
“不过,本书生,你为何要求?”方信侧头望向她,似笑非笑。
“乐籍之人,不许经商,不许科举,不许买田,因此虽有积蓄,也难以善终,多半苦老而死,又使后世子孙世代为奴,小女子安能如此?小女子见公子天聪日明,非池中之物,所以求之矣,只要公子承得此诺,小女子愿献千两。”曾文兰原本就极聪惠,自幼熟读经书,入得乐籍,心还不甘,直努力,得机缘,学得些密术。
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
当然,不止杀人,其它罪名也可。
历朝,都有类似法律,就是男子充军流配,女子入籍为乐,实际上就成为官妓,将罪民及其妻女后代籍入从乐专业户口,构成乐户,统管制其名籍“乐籍”。
旦入乐籍,就世代相承,代代是贱民。
“朝廷法度,等,是不能自赎,除非是官府下判脱籍,否则终身不得从良,只能老死青楼。而且脱籍,知县还不可,需知府批示才可,奴薄有资色,能些歌舞,自十四岁始,也积不少银子,重金与客,打点官府,却只能换得少许自由,不能脱得乐籍。”
实际上,在古代封建社会,单纯算命望气,还是下
原来如此,正规妓女,卖身为奴,基本上不许出门,如果妓女有些钱,可以打点县里,获得半自由,她们多半是丽质天生,又能歌善舞,仰慕恩客很多,才能如许钱来打点。
但是论到真正脱籍话,有钱也没有多少用,必须上报府级批准,这里面需要东西,就不单是钱问题。
如果是普通乐籍还好,像曾文兰这种出身官宦人家,因罪入籍女性,当代,是很难脱籍,这考虑到政治影响和朝廷制度。
见得方信沉吟,曾文兰拜倒在地:“方公子,脱籍需得银两,却不用公子担心,小女子历年积蓄,也可用事,如能帮小女子脱籍,当全数奉上。”
方信就只字片言,也知道内情,说着:“如此看来,你要脱籍,关键还是你伯父罪名性质,如是罪大,牵连甚广,那知府也不敢轻易帮你脱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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