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纲是僧纲司主官,司掌整个徽州府宗教事务,从九品。它看似是个最低级芝麻官,实际权柄可不低。当地僧人违法犯戒、寺庙争端诉讼,都交由都纲来裁决调解。
不过这个职位虽有官身,却无俸禄,手下办事皂吏仆役应费用,还得僧官自己掏钱。所以这个职位选拔方式,是诚德者任之。什是“诚”?捐纳大笔银钱就是诚,证明自家有财力胜任。什是“德”?你必须得到本地诸寺住持认可,有大德联名作保,才有资格担当。
说白,这个官位得买。
买官之制看似荒唐,其实也有它道理。乡绅乡宦为什能在基层言九鼎?是有钱可以左右经济,二是有声望可以上达天听。这两个条件,是基层权力来源所在。释门虽然清
遇灾害,干脆签发几万张空白度牒给当地官府,拿去换粮食赈灾。
也不知道是法椿天资聪颖能顺利通过佛典考试,还是他师父格外疼爱他,替他出笔费用,总之在两年之后,法椿顺利获得度牒,正式成为名落籍僧人。
此时休宁县已经觉察法椿逃户事。法椿是家里独子,依大明律,单丁不得出俗。县衙屡次下发文书,要求他立刻还俗应差,否则严惩不贷。可惜在大明体制里,这却是件几乎不可能完成工作。
为什呢?
前面说,大明在宗教管理上颇有创新,讲究两个字——意识形态上要“敬”,行政管理上要“汰”,换句话说,朝廷充分尊重你信仰自由,但宗教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也得接受朝廷部门管辖。
洪武年间,朱元璋在礼部设立僧录司,总管大明佛教事务。这个机构在各地每级都有分部:府级有僧纲司,州级有僧正司,县级有僧会司,逐级向上汇报。这些部门*员都有僧人身份,谓之僧官。
用现在话说,寺庙属于条管机构,地方县府是块管机构,两条线。当法椿获得度牒之后,进入条管单位,休宁县明知他是逃户出身,却再也无可奈何。
法椿彻底摆脱俗世纠纷,开始在杨干院里大显身手。他运气特别好,跟对人。他师父佛海在当地颇有影响力,在正德年间度做到徽州府都纲。
【注释】
都纲:为梵语“大经堂”之音译,自唐代始有此称谓。明初,在礼部之下设立僧录司,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在外府,则设僧纲司,掌管该府佛教事务,包括颁发度牒、决断僧尼词讼等。僧纲司主官为都纲,从九品,由z.府选择精通佛教经典、严格遵行戒律有德之僧人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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