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至十四岁儿童,每年缴纳二十钱,叫作口赋税。通常每户农家,应服徭役
男丁约为两口,为
不耽误耕作,就要以每人
月三百钱
代价雇人代役,叫作更赋。若想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完备
户口登记册,还必须进行户口调查,掌握人口年龄
变化。户口调查即案比。每年
八月中秋之际,将
县居民集中到县城,观其面貌、形体以查验其年龄是否属实,登记在人口簿册上,即为“案户比民”。
舍匿虚田:舍匿,窝藏、隐藏之意;虚田,即土地实际亩数多于名义亩数
部分。百姓有意将多出
田亩数隐藏不报,以免多交税粮。
大索貌阅:大索,即清点户口,登记姓名、出生年月与相貌;貌阅,即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外貌加以核对。貌阅
制度渊源可追溯到汉代
案户比民。隋文帝年间,为改变户口隐漏严重、国家赋税减少、劳动力缺乏
情况,中央下令在全国各州县大索貌阅,凡出现户口不匹配
情况,地方官吏都要被处以刑罚。此次貌阅,还要求堂兄弟以下亲属同族而居者必须分立户口。此制度为后来
唐朝所沿袭。
冒籍取解:唐代科举制度规定,士子应在本地参加府试,获得解送资格。若要离开本籍,到其他府州参加府试以取得解送资格,再到京师参加全国性考试,即为冒籍。类似于现在高考移民。科举制度初设之时,此类现象很少见。但随着制度
进
步发展,省试登第人物与发解诸州
比例出现失衡,士子为
增加登第
机会,冒籍取解
现象逐渐多
起来。如
们很熟悉
大诗人王维,就没有参加本籍贯蒲州府
解试,而因其善弹琵琶曲,博得某位公主
欢心,获得
京兆府
解头。
衙前差役:衙前,产生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时期种重难差役,由武人充任,负责看管和运送官物。到
北宋时期,衙前役主要由乡村上户轮流承担,服役范围很广,职任繁杂,包括押送漕粮、搬运盐席、送纳钱物、主典库务、采购货物等等,给乡村上户造成很大
负担。后来,因难以承役而逃亡非命者,比比皆是。
析居避役、鬻田减户:析居,即分居、分家之意。z.府征发差役,以丁口即资产而定户等,不同户等承担不同难度
差役。往往愈重愈难
徭役都会归上等户轮流负担,面临倾家荡产
危险,故高户成为人们
大忌,于是想方设法减少人口和家资,或父子、兄弟分居,或寡母改嫁,或弃田与人,以降低户等,避免重役。鬻田减户,卖掉田产以降低户等,避免承担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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