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脱泥带水,全无小资式呻吟与感慨,就如同名真正间谍行事;另外方面,他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过程只花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次进攻。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影子:徐永叛逃几乎写成《新娘代价》,而糜冲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话,就是部典型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点,只能抱歉地回答:“是故意,哇哈哈哈哈!”没有什深层次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东西结合在起,会有别样美感。换句话说,这是部二十七万字恶搞,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影响,就无须赘言。和所有喜欢三国读者样:自罗开蒙,从陈渐深。之所以选择三国做为背景,也是出于对这个时代深深喜爱关系。只不过,金戈铁马四方征战体裁写实在太多,有无数珠玉在前,也只得另辟蹊径,希望能从另外个角度去观看这段历史。不管怎说,描写三国间谍小说应该是头个,能占“最早”就满足。
至于丹•布朗,则完全是因为他阴谋史观和臭味相同。身为个阴谋论者,信条是:历史上每件事都有个内幕,如果没有,那就制造个出来。对于小说来说,其实历史真实性并不怎重要,重要是要有意思。喜欢阴谋史观,不是因为那更接近于历史真实,也不是因为那更能反映出人性暗面,单纯是对于这种体制式诡计与内幕有着叶公好龙式兴趣罢。阴谋对来说,有着种别样美感与质感,流光溢彩政治殿堂中隐藏黑暗,才是最富魅力宝藏。
这次《风起》就是个例证。书中所描写那种阴谋当然在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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