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色高档苹果牌。帽子则没有。带有纽约扬基斯标志棒球帽。走出宾馆时戴着,现在没戴。或掉在哪里,或放在某处。算,那种货色哪儿都买得到。
不会儿,找到背囊。原来靠在松树干上。为什把东西放在那样地方,特意钻进灌木丛躺倒呢?这里到底是哪里呢?记忆冻得梆梆硬。所幸好歹找到。从背囊格袋里掏出小手电筒,晃儿确认背囊里东西。似乎没有东西不见,装现金小袋也好端端。舒口气。
背起背囊,拨开或跨过灌木丛来到稍微开阔地方。这里有条窄路,用手电筒照着沿路行走不远,发现点光亮,走进仿佛神社院内场所。原来是在神社大殿后面小树林里失去知觉。
神社相当大。院内仅根高高竖起水银灯,往大殿和香资箱和绘马匾上投洒着不无冷漠光。身影在砂石地面上长得出奇。在告示板上找到神社名称记住。四周空无人影。走不会儿,碰上卫生间,迈进去。卫生间还算干净。把背囊从肩上卸下,用自来水洗脸,洗罢在洗手台上模模糊糊镜子前照脸。脸色发青,双颊下陷,脖梗带泥,头发横七竖八。
发觉白T恤胸口那里沾有块黑乎乎什。那个什状如只展开双翅大蝴蝶。开始想用手拍掉,但拍不掉。摸,竟黏糊糊。为使心情镇定下来,有意多花时间脱下粗蓝布衫,从头顶拉掉T恤。借着闪烁不定荧光灯看,方知那里沾是红黑红黑血。血是新,还没干,量也不算少。凑近脸嗅嗅,没有味儿。套在T恤外面粗蓝布衫上也有血溅上,但量不很大,加之布料原本是深蓝色,血迹看不大清。但白T恤沾血则异常鲜明,活生生。
在洗手台将血洗去。血和水混在起,把白瓷盆染得鲜红。可是,无论怎“喀嗤喀嗤”用力猛洗,沾上血迹都不肯消失。刚要把T恤扔进旁边垃圾箱,又转念作罢。就算扔,也得在别什地方扔才好。把T恤狠狠拧干装进准备装洗涤物塑料袋,塞进背囊底部,又用水抹湿头发打理几下,从洗漱袋里取香皂洗手。手仍在微微颤抖。慢慢花时间连指间也好好洗。指甲里沁血。透过T恤沾在胸口血迹用湿毛巾擦去。然后穿上粗蓝布衫,扣子直扣到脖子,底襟掖进裤带。为不引人注意,必须尽可能恢复地道形象。
可是惊恐至极。牙齿不停地作响,止也止不住。摊开双手看着,手也略略发颤。看上去不像自己手,像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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