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他拿起书,朝向她,“查尔斯·狄更斯《荒凉山庄》。”
“果然。”女性副释然样子,“闪看见书封面,猜想说不定是。”
“您也喜欢《荒凉山庄》?”
“嗯。或者不如说也在看同本书,在您旁边,真巧。”她扯下包书皮,出示封面。
确是令人惊讶巧合。平日上午竟有两个人在空荡荡购物街空荡荡咖啡屋,坐在相邻座位上看完全相同书,而且不是社会上广为流行畅销小说,是查尔斯·狄更斯很难说属于般性作品。两人对这种奇异巧合感到吃惊,初次见面尴尬随之不翼而飞。
适合看书,既不太硬,又不过软,而且总是空荡荡。星期二早上就进咖啡屋人没有多少,就算有,也都去附近星巴克。”
每个星期二他都在冷冷清清咖啡馆闷头看书,从十点多看到点。到点,他就去附近餐馆吃金枪鱼色拉,喝瓶法国有汽矿泉水,然后去健身房练得满头大汗。这就是他星期二过法。
那个星期二上午,他如往常在书店咖啡屋看书。查尔斯·狄更斯《荒凉山庄》。很早以前看过,但在书店架上发现后,他想再看遍。故事有趣这记忆是那般鲜明,但情节却很难想起。查尔斯·狄更斯是他偏爱作家之,因为读狄更斯时间里他可以忘记差不多所有事情。如往常,翻开第页他就被故事完全吸引住。
全神贯注看将近个小时,到底有些累,于是合起书放在桌上,叫女服务生换杯咖啡,走去外面卫生间。折回座位时,在邻桌同样静静看书女性向他打招呼:
“对不起,问句话可以?”
她住在购物街附近新开发片住宅小区,《荒凉山庄》是五六天前在这家书店买。买罢坐在咖啡屋要杯红茶,漫不经心翻开书页,但旦读起来,就再也放不下。意识到时,已读两个小时。这样如醉如痴地翻动书页,毕业以来还是第次。由于在这里度过时间实在太惬意,就又回到同场所,为是可以继续读这《荒凉山庄》。
她个头不高,算不上胖,但身体该凹下部位已多少有脂肪。胸部丰硕,长相蛮讨人喜欢。衣着很有格
他嘴角约略浮起暧昧微笑注视对方。年龄估计和他相仿。
“可以可以,请。”
“这打招呼是觉得不够礼貌,可有点开始就让有所感觉……”说着,她有点儿脸红。
“没关系。反正闲着,尽管说。”
“呃、您正在看书、莫不是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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