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华生在面前表现花样并不多,但话说出口,就总是念念不忘,定要做完才肯罢休。他希望写篇自己亲自破获案件实录。他直为这件事在面前唠唠叨叨,定要完成他交给这个任务。对于这个任务,简直为此抓破头,并不是没有清晰思路,也并不是案件故事情节不精彩,而是笔头功夫实在太差。想如果写出来,读者可能只有个,那就是。不过也不是永远读者,因为很有可能写完就把它扔到废纸篓去。但是还是写,因为身边有个名叫华生朋友,华生直为记录很多案情实录,经常笑他记案情实录不严谨,他现在终于抓住个机会,这个机会令他异常地高兴,他异常高兴是写这个案情故事比他以前写案情实录故事更加笨拙。不得不为写这个案情实录故事感到惭愧。确实写不好,只有时间、地点、人物、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环境。但这些都没写好,这是败笔之作。华生这个时候笑得很天真、很纯洁。对于华生,是没有什好说,他是最要好朋友,在探案生涯中他直陪伴着,们俩直患难与共。很感激这位朋友。他经常忘记自己存在,明白他都是为,为工作。他谦逊以及他丝不苟配合精神,直都难以忘怀。想应该重新为写这个案情实录再写次。
从日记本里可以看出,那件事情发生在1903年。那年月,布尔战争结束。詹姆斯·多德先生来到住所找。当时在住所里正忙着,们都很高兴能够认识对方。詹姆斯·多德身材魁梧,皮肤很黑。他是英国人。朋友华生马上就要结婚,他在忙他婚事,没有跟住在起。
经常在接待来客时让自己坐在光线并不怎充足窗角。来客坐在墙边长沙发上。詹姆斯·多德先生好像有点拘束,他不大习惯这种会面方式,他明显地感觉到主客之间距离非比寻常。个人观点,认为这样很正常,坐在光线不充足窗角是习惯。想如果让坐到舒适沙发上去,也会像詹姆斯·多德先生那样拘束。现在有足够时间打量客人詹姆斯·多德先生。
对他说:“詹姆斯先生,如果没有猜错话,你刚从南非回来。”
“没错,你说得很正确,福尔摩斯先生。”他有点吃惊地看着。
对他说:“你应该是皇家先锋骑兵队员。”
“你说得正确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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